甘区7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废止

半岛晨报 2025-03-13 09:48:43

3月11日,甘井子教育局发布甘井子区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废止公告,7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废止。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之规定。经查,2024年3月11日至今,下列名单中7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已经到期,在区民政局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目前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办学许可证期满应自然废止,幼儿园应自行组织清算,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①大连市甘井子区朵朵幼儿园

许可证号:2021083地址:甘井子区四二七路79号

②大连市甘井子区双台沟村幼儿园

许可证号:2022007地址: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双台沟村

③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中心幼儿园

许可证号:2021089地址: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李家村

④大连市甘井子区花蕊幼儿园

许可证号:2022027地址:甘井子区张前路509号2-1-1-2

⑤大连市甘井子区六加一潜能开发幼儿园

许可证号:2022030地址:甘井子区泉水E1-26号

⑥大连市甘井子区大房身幼儿园

许可证号:2022020地址: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大房身村

⑦大连市甘井子区盖亚钻石幼儿园

许可证号:2020072地址:甘井子区椒北路38号

说明: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该7所幼儿园可依法向甘井子区教育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相关材料(联系电话:88159512。超过上述期限,甘井子区教育局将依法废止相关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废止后,不再受理任何事项变更,其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从事的任何活动和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及法定代表人负责,如出现违法办学行为,该局将依法严肃查处。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辛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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