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物业要排名了,不满意“淘汰”!

沧州城你不知道的事儿 2024-08-22 09:51:36

近日,沧州市印发

《沧州市住宅小区

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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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满意小区”可进行

物业选聘和解聘

《办法》明确,按照上一年度全市住宅小区项目考核情况得分从低到高,选取每个县(市、区)住宅小区项目总数的10%作为“业主不满意小区”,并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不满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解聘相关事宜。

对决定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进行全市通报

市住建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行政审批局对于业主大会决定解聘的“业主不满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市通报,取消其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会同属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对被解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举一反三,加大其他物业服务住宅小区管理力度。

《办法》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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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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