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了系统升级,上了新的功能和规定:一级建造师申请注册之后,可以撤回了,无需企业同意!
这次的系统升级+上新功能对一建持证人员注册来说意义重要,新增了人才申请注册或企业上报后、主管部门受理之前的撤回功能。这意味着,在一建注册过程中,一建持证者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和选择的机会。
此前,一旦人才申请注册或企业上报,主管部门受理之前,人才无法自主撤回。
现在,系统升级之后,只要是在主管部门正式受理之前,一级建造师持证人员都可以进行撤回操作。
受理以后,无法再撤回,须在注册成功后,走注销程序。
这一功能的增设,无疑为考生提供了更加灵活的注册体验,减少了因操作失误或临时变更导致的困扰。
以上面流程图中为例,“企业上报”为节点,分为两个情况:
1、部门受理以前都是可以撤回的。
2、受理以后,无法再撤回,并须注册成功后,走注销程序。也就是说,在“提交申请”及“企业上报”期间都可以随时撤回。
本次系统升级,新增【撤回】功能,是住建部对一建注册系统的一次重要优化,体现了主管部门对一建持证者权益的重视与保护。撤回功能的上线,不仅提高了注册流程的便捷性,也让持证者在面对注册出现突发状况时,有了更多的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