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私搭浮桥一家18口被判刑,为什么判刑?搭桥有罪吗?很多人不理解。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的说法来看,私搭浮桥收费这件事儿应该只涉及到行政处罚。那为什么黄德义一家18口人都被判刑了呢?当地这些部门为什么没有先给村民们建桥,反而是先把村民过河唯一的桥给拆了,让村民到对面种地还要绕行70公里,是不是有点太不近人情了呢?带着这些疑问,我们再来聊一聊这件事。
近日,著名媒体人胡锡进对黄德义搭浮桥被判刑一事发声了,胡总认为洮南市对于黄德义事件的处理太生硬、太严厉,没有建新桥就把私人桥给他拆除,强拆又是罚款又是判刑,用刑罚去处理民事纠纷,这就是生硬的官僚主义。没错,黄德义私搭浮桥是收费了,的确收费了,可人家也花钱了呀,花了足足13万,没花国家一分钱,给村民们搭了便民桥,几年的时间,乡亲们省下了不少钱。
有记者到黄德义老家实地考察的时候,有一位60岁的村民跟记者说,收费是真的,可方便也是真的,她娘家就在这条河的对岸,想要回到娘家就必须过河,走黄德义家的浮桥就是最近的距离,现在浮桥没了,回到娘家要走六七十公里的路,本来一河之隔回娘家很方便,现在桥没了。变成远嫁的闺女了,而且黄德义基本不主动的让村民过桥付钱,只不过这天天的过桥过多了感觉有点不好意思,就多少给点,脸熟的村民基本都是这样。
根据村民的说法,黄德义并没有强制收费,那为什么被判刑了呢?毫无疑问,如果这些都属实,那问题就出在了这些部门的身上了,真想问问他们到底是何居心?把桥拆了还不给建新桥,没有桥游泳过去有的村民就淹死了,有的说那不是过河淹死的,是在河里游泳不小心淹死的说明这个河够宽够深,所以要到河对岸去种地,不是游过去你就得绕过去。如此不近人情,把黄德义一家辛辛苦苦费时费力费钱修好的桥说拆就给拆了,现在都已经淹死十几个村民了,这些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如今,黄德义的申诉已经被重新审理,希望法院要好好查查,把是非黑白公之于众,必须把那些损害人民利益的害群之马给揪出来进行严惩,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