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张女士到某包子铺吃早餐,点了包子和茶蛋,随后发现不够,准备再点份包子,刚走过去,就发现锅里的茶叶蛋上,竟然有不少的鸡粪,因为自己喜欢味道比较重的茶蛋,所以一般都选择蛋壳裂痕多的,想到才吃完一个,顿时让她恶心不已。 张女士很是纳闷,蛋壳上有鸡粪很明显,难道这家包子铺的茶叶蛋,平时都不洗吗? 当天张女士是陪家人去医院,而这家包子铺就在医院对面,他们做完检查后,就来到这家包子铺吃早餐,张女士和家人进店后,就找座位坐下,看着菜单,点了些包子和茶叶蛋。 张女士平常很喜欢吃茶叶蛋,但是基本上,她都会挑选蛋壳有裂痕的茶叶蛋,因为她吃的味道比较重,有裂痕的话,在浸泡时会有更多汁水进入,当然味道更浓。 在吃到一半时,她发现不够吃,就起身来到柜台,准备再点一份包子。 就在这时,店员端来一大盘煮好的鸡蛋,然后一勺一勺地舀到茶蛋锅里,张女士下意识看了看,却发现鸡蛋上有很多的斑点,感觉像没洗干净,就随意询问了一句,你们这个茶蛋是煮好了吗? 店员回答说是煮好的。 张女士怕自己看错了,就凑近一看,结果发现鸡蛋上,竟然有很多鸡粪,且有这种情况的鸡蛋,还不在少数,她就很气愤质问: “你这个茶蛋是煮好了,但是你根本没有清洗。” 但是为什么张女士之前没发现呢? 因为她一开始挑选时,是从茶叶锅里选的,经过浸泡之后,鸡蛋的颜色都变深了,就算鸡蛋没清洗,也很难发现问题,更别说鸡粪了,估计很多都泡在锅里了。 想到自己刚刚吃进嘴里的茶叶蛋,张女士就浑身不舒服。 面对张女士的质问,店员是一位小姑娘,哪见过这种阵仗,支支吾吾不知该怎么解释,另一位店员见状,赶紧去叫来了店长。 店长解释说,今天工人洗的时候我没看见,我给疏漏了,没有看见,这个只是偶发事件。可以按照10倍给张女士退钱,张女士这个茶叶蛋是2块钱买的,按照10倍的话,就是赔偿20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店长的赔偿方案有问题吗? 不管是故意也好,疏漏了也罢,鸡蛋壳上上鸡粪,这是不争的事实。按照店长的说法,她没亲自看到,所以员工就没清洗?这样的逻辑说得通吗? 那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只要她不在的时候,员工都偷懒没有清洗?若不是张女士正好碰见店员舀鸡蛋,这些带着鸡粪的茶叶蛋,还不是全卖出去了,这是很不负责任的做法。 包子铺附近就是医院,鸡蛋上带着鸡粪,容易带很多的病菌,也有很多的细菌,尤其靠着医院,过来吃的大部分是病号,本身身体就比较弱,吃了这些没有清洗干净的茶叶蛋,其安全隐患很大。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店长提出10倍赔偿,就是按照这款条例来的,张女士也不懂,接受了20元赔偿。其实就算张女士要求赔偿1000,也是合理合法的。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我们学校门口有家酸菜鱼,生意好得很,我姑娘经常去吃饭。有一天去吃火锅我们小孩子手脏去后厨洗手,看见工人把破了的鱼放在地下水沟里泡起,洗碗水就从鱼身体流起走,还有洗结精。以后再都不去他家吃饭了。也有网友说,这就是我出来不吃茶叶蛋的原因 商家一般都不会清洗的! 想想鸡屎那味道就恶心,这样的商家必须严惩,卖给客人的茶叶蛋竟然不洗,连鸡粪一块让客人吃!这么脏,以后谁还敢进店吃了,工商局介入,罚款这家商铺10万块钱给他点教训看看。 还有网友说,人家没发现不说你就不洗,人家发现说你了你就赶紧洗,外面的东西眼不见为实,哪有你想像吃得干净又好吃的,,像这种奸商被客人逮到的话说的不好听,直接把他店砸了都不嫌过分,因为这种人不配做生意。 个人认为,赔偿退钱都是小事,吃得放不放心,才是关键。 虽然张女士接受了赔偿,但是食品安全大于天,不要觉得顾客没发现,就抱着侥幸心理,而疏于管理,若是真因此出了事,那就不是区区20元能解决的了。#青岛头条#通过这事情,也要提醒广大商家,做餐饮行业,食品卫生应当是放在首位的,若是连这个都做不到,劝你还是别做餐饮了!希望商家做事,要对得起消费者,对得起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