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看似“动动手指”就能赚钱的机会,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巨大的陷阱,甚至可能让你身陷囹圄?
今天,我要分享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的故事。这个故事,可能会让你后背发凉,也可能会让你警醒,避免踏入一个可能改变你一生的歧途。
我之前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位网友,我们暂且叫他阿哲吧。阿哲是个95后,刚毕业没多久,一直觉得钱不够花,总想找点“快钱”。有一天,他在一个论坛上看到一个“兼职”广告:只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协助注册一家公司,然后去银行开个对公账户,什么都不用做,就能拿到两万块的“报酬”。
广告上写得有模有样,声称这是完全合法的,主要是为了“合理节税”,不用担心任何法律风险。
阿哲当时心里也打鼓,担心这事不靠谱。他回想起自己之前的几次教训,几乎都是因为贪图小便宜,最后反而吃了大亏。
但这两万块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他开始幻想,用这两万块钱去实现那些一直以来的愿望……最终,他还是没能抵挡住诱惑,拨通了广告上的电话。
对方简单询问了他的信用情况,阿哲有点尴尬地说,之前因为申请了几笔网贷,征信记录不太好。他本以为对方会介意,没想到,对方竟然很爽快地说没问题,还让他加了一个微信,发了一个地址和联系方式给他。
阿哲按照地址找了过去,见到了联系人。那人带着他去银行,整个过程非常顺利,刷脸、验证身份证,很快就把对公账户开了下来。阿哲急着要钱,对方先给了他五千块,并拿走了他的身份证、银行卡和U盾。随后,把他安排到附近的一个酒店住下,还特意安排了一个年轻人小周陪着他,说是“照顾”他的生活起居,有什么需要尽管跟小周说,并承诺过几天就把剩下的一万五结清。
大约过了十几天,对方通知阿哲,说事情已经办妥了,让他可以离开了,并承诺很快会把剩下的一万五打到他的卡上。然而,阿哲等来的不是那一万五,而是冰冷的警车和手铐。
到了警局,阿哲还是一头雾水。当他听到警察说“你的公司账户涉嫌洗钱,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万”时,他整个人都傻了。他明明这段时间一直待在酒店里,什么都没做,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在警察的耐心解释下,阿哲才逐渐明白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有一个犯罪团伙,专门利用“兼职刷单”的名义进行诈骗。他们先是在网上发布一些虚假的“高薪兼职”信息,吸引那些想赚快钱的人,尤其是那些在家带孩子的宝妈们。
这些宝妈们往往有强烈的赚钱欲望,但又缺乏社会经验。犯罪团伙会先让她们做一些小额的“刷单”任务,比如花几块钱买个东西,然后返还给她们几块几毛的佣金。通过这种方式,逐渐取得她们的信任。
然后,犯罪团伙会逐步升级“任务”,诱导她们参与更大金额的“刷单”。刚开始,她们确实能收到返款和佣金。但随着投入的金额越来越大,她们会发现,钱开始提不出来了。
当她们意识到被骗,选择报警时,警方会根据资金流向,追查到阿哲开的那个公司账户。
在审讯室里,警察告诉阿哲,即使他对诈骗的事情毫不知情,但他把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公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并且收取了报酬,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至于具体的刑期,要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来判定。如果受害人及时报案,警方及时冻结账户,涉案金额较小,可能还会从轻处罚。但如果涉案金额巨大,后果不堪设想。
阿哲还算“走运”,他的账户没用多久就被警方冻结了,涉案金额不算特别高。但即便如此,他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在看守所的漫漫长夜里,阿哲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发现,这里竟然还有不少和他有类似遭遇的人,他才意识到,这种“赚钱”方式,竟然如此普遍。
在录口供、等待开庭的日子里,阿哲和其他“难友”交流,逐渐了解了整个“产业链”的运作模式。
原来,那些诈骗团伙为了逃避警方的追查,不会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去开银行账户,而是通过各种渠道,花钱购买别人的身份信息,去注册公司、开对公账户。
而像阿哲这样的年轻人,就成了他们眼中的“猎物”。这些年轻人往往社会经验不足,又急于赚钱,很容易被一些看似“轻松”的赚钱机会所诱惑。而且,很多年轻人对征信、对法律的认知不足,更容易铤而走险。
看守所里的“狱友”还问阿哲,当初“招”他的人有没有问他的征信情况。阿哲说问了,他还觉得奇怪,为啥征信不好反而还更容易“入职”。
“狱友”们听了都笑了,说这不是很简单嘛,征信不好的人往往更缺钱,而且敢于冒险。这种人更愿意为了钱去做一些“灰色”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不在乎征信的人,往往对未来也没有太多的规划,更适合当“工具人”。其他几个有类似经历的人也都说,自己的征信也都不太好。
而所谓的“工具人”,就是指像阿哲这样,被骗去开户,然后被控制起来的人。这些账户,就像是犯罪分子的“提款机”,专门用来接收和转移赃款。
至于为什么要把阿哲他们安排到酒店,还派人“看管”起来,是因为之前发生过“黑吃黑”的情况。有些“工具人”在收到赃款后,直接把账户冻结,卷款跑路。所以,犯罪团伙也“学聪明”了,要把这些“工具人”控制起来,确保赃款能够顺利转移。
当然,警方不会只抓“工具人”,还会顺藤摸瓜,向上追查。在看守所里,阿哲也认识了这个“产业链”上的其他人。
比如,那些专门负责实施诈骗的团伙成员。在阿哲的监室里,就有一个来自南方某城市的“狱友”,他所在的公司就是一个专门从事电信诈骗的公司,整个公司几十号人,被警方“一锅端”。通常情况下,这种诈骗公司的基层员工可能会被释放,但老板和核心成员就难逃牢狱之灾了。
还有那些专门为诈骗团伙“洗钱”的人,比如一些地下钱庄的老板,也都在看守所里。
另外,还有那些在酒店里“看管”“工具人”的“小弟”,以及那些协助办理银行开户手续的“内鬼”,也都在里面。不过,这些人的罪名相对较轻,刑期也不会太长。
据阿哲说,一个监室里十几个人,大部分都跟网络诈骗有关,这也从侧面反映出,近年来网络诈骗犯罪的猖獗程度。
最终,阿哲被判了几个月的刑期。虽然刑期不长,但他的人生轨迹却因此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不仅失去了一份原本还算稳定的工作,还背上了犯罪记录。
更让他感到绝望的是,现在很多行业都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他几乎找不到一份像样的工作。就连开通一些常用的支付工具,都受到了限制。
我问阿哲,他觉得自己冤不冤?
阿哲苦笑着说,在看守所里,他已经想明白了,自己走到今天这一步,完全是咎由自取。当初,他也曾犹豫过、怀疑过,但最终还是被贪念蒙蔽了双眼,一步步走进了陷阱。而且,以他的性格,就算这次没有栽在这个坑里,迟早也会栽在别的坑里。
阿哲还提到,在看守所里,他遇到过一个诈骗团伙的头目,那人竟然还振振有词地说,他骗的那些人,都是“贪心不足蛇吞象”,活该被骗。
这种说法当然是极其荒谬的,但阿哲的经历,也确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被眼前的蝇头小利所迷惑,更不要心存侥幸,否则,等待你的,很可能是万劫不复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