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某饭店老板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被当地市监局开具处罚通知书,称他存在贿赂行为要被罚款100万。
这个饭店老板到底是做了什么事情居然能被市监局认定为贿赂呢?还开具了如此高额的罚款呢?
事件回顾今年2月份的时候,师某在厦门市思明区开了一个小饭店,由于是新店所以刚开始的时候生意不是太好,于是老板师某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找了些在周边跑车的出租车司机希望他们能够帮饭店招揽顾客,并且许诺只要拉客成功就可以给出租车司机5到20元的奖励。

虽说这在一段时间内帮着饭店提升了客源,但是好景不长,这个事情被一名出租车司机给举报了。让饭店老板师某更加想不到的是,当地的市监局居然把他的这个行为认定为商业贿赂,并且给他开具了罚款100万的告知书。
处罚通知书中认定师某的饭店存在采用财物手段贿赂利用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的违法行为,所以做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个事情最早是被中国政法大学的李建伟教授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李教授称一个小饭店一年可能挣不到20万元,但是却被当地市监局开具了上百万的罚单,他觉得不管怎么说都有点过分了。

有媒体记者联系开具罚单的当地市监局,得到某工作人员回应。工作人员称,给饭店开具只是一个处罚告知书,商家要是存在疑义,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并且处罚告知书中也给商家告知了相应的司法救济途径。
这位工作人员的意思是不是要是能交罚款最好,交不起就再商量吗?

我要是老板,就不交罚款,开直播,磕到底,先哭后讲故事。
在海南的时候就这样被出租车拉去海鲜饭店,这处罚不冤。
这种算贿赂吗?好像很多旅游区都是这样。
得看他有没有宰客行为,有没有霸住客户必须消费的行为,如果有,必须重罚;如果没有,可以减轻处罚。
鼓浪屿事件刚过,没点记性,这样的商家活该被罚。
那些旅行社、那些导游看了会尿裤子吗?

要是这个饭店没有欺客宰客的行为,而且饭菜的味道还可以,饭店老板给出租车司机提成让其帮忙拉客的行为也无可厚非。
毕竟这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在旅游区,这是个普遍现象。
巧的是这个饭店是在厦门,而且厦门鼓浪屿拉客宰客一条龙的灰色产业链刚刚被曝光整治不久。
该饭店的行为可谓是“顶风作案”,撞在了风口浪尖。罚款100万有人拍手称快,有人认为是小案重罚。
你觉得呢?
信息来源:1.潇湘晨报-小饭馆付5-20元让司机拉客被认定贿赂罚款100万,厦门市监证实!商家:会申诉2.Vista看天下-小饭馆给出租车司机提成帮忙拉客,被认定商业贿赂,罚款100万,商家:会进行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