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永宁公安柔性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磊磊看社会[已注销] 2023-07-21 13:23:00

“实行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给了市场主体一次自我纠错的机会,这是我们柔性执法的一项内容,更是倾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永宁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7月19日,县公安局执法民警在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辖区两家企业未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无线网络未进行实名认证,构成了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违法行为。鉴于两家企业初次违法、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县公安局依照《永宁县公安局办理行政案件适用“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工作规定(试行)》,全面考虑执法活动和处理结果对企业的影响,统筹把握行政处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法适用行政案件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对该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鼓励企业自行纠错,让企业获得便捷高效、暖心爽心的法治服务。

据了解,为保障企业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永宁县公安局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违法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法治职能主体作用,秉承同理心,积极探索实践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制定了《永宁县公安局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包含治安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交通管理等三类领域23项不罚事项,通过包容审慎执法推动稳经济、促发展、保民生,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助推公安执法工作提档升级。

记者:杨梅

责任编辑:杨钊

审核:侯智膑 马曼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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