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厅3日披露尹锡悦涉内乱
的公诉书,全文101页。
公诉书明确注明
以总统尹锡悦为首,2024年12月3日发动了违反宪法与法律的紧急戒严令。
不知道检察机关公诉书对戒严违宪的认定是否影响宪院法官的裁决?
检察机关认定违宪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口供,检察机关认定戒严制定了针对国家选举委员会,国会议员,政治家等的逮捕名单。

军方四部门共出动军人1605名,
涉及
防谍司令部,陆军707特种部队作战司令部,首都防城司令部、情报司令部。
以上军方部门基本都属于“御用亲兵,东厂,西厂”之类,不在美军战时指挥权范围。
国防部调查本部(100人),警察调查本部(100人)曾经接到“调兵遣将”的电话:
由于12月3日23点以后才接到对应通知,紧急集结过程中获悉国会表决解除戒严的消息,故没有发兵协助防谍司(50人)抓捕传说中“逮捕名单”上的“大鳄”。
警方收到了着便衣的“温馨提示”
过程中还有四家媒体被认为有
“倾向”。
被点名“关照”,一旦警察厅提需求,消防立即断电封锁消息。
甚至要求断水?
是否断水对媒体传输消息有影响吗?
尹锡悦给前陆军首都防卫司令部司令李镇雨打电话,要求其阻止国会通过解除戒严议案

仨警察厅五名中高层涉案
警察厅本部、首尔警察厅、京畿道南部警察厅共出动警察约3790名。
警察厅五名涉内乱罪中高层在尹锡悦弹劾下台不久后全数归案。
由原厅长赵志浩带头,和盘托出。
有,尹锡悦多次亲自用保密电话下口头逮捕令的口供。成为了公诉书中的证据之一。
警察厅掌权的后期几乎都是在野党那边的取而代之。
可以逮捕国会执政党议员违法阻拦逮捕尹锡悦的代理厅长李浩英就是代表人物。

公诉书特别指出
尹锡悦方面甚至准备了逮捕相关国会议员后导致国政瘫痪的解决方案——紧急立法机构。
取代国会的方案形成事前文档就是
“白纸黑纸”的证据。
唯一不解的是:
以上罪名成立需要的口供基本具备,但物证缺乏。例如:
《紧急立法机构编制与预算》缺乏尹锡悦定罪证据。
(前防长金龙显自称亲自起草,尹锡悦声称通过报纸知情)

距戒严已60多天,物证方面几乎一无所获。
“御林军统领”金成勋,李成宇“看着门”,警察,公调处进不了“案发现场”——龙山总统府。保密电话服务器,会议记录什么都没有。
除了一帮为自保倒戈的将军,警察的口供。
假设
尹锡悦宪院在8名法官的裁决下拿到3票或以上,胜出。立即复职
这帮倒戈的将军,警察会不会
“翻供”?
他们本来都是尹锡悦的人,是因为戒严失败求自保而倒戈。
如果尹锡悦“复辟”,手里的赦免令就是“免死金牌”。将军,警察推翻不利于尹锡悦的口供就是分分钟的事。

检察机关101页公诉书内容越多,破绽必然也越多。
公开渠道
只有口供,缺乏物证。
检察机关这一招厉害,既不影响职责履行,又没有忘记“旧情”,一举两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