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朝一件民间案件,最后闹到皇帝不得不亲自出手

真益谈谈历史 2024-08-20 01:18:14

大明嘉靖八年六月某日,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

当时明朝经济最强的省份无疑是南直隶。南直隶经济繁荣,在明代赋税居全国之冠,经济发达自然文化昌明,有明一代半数以上官员皆出自江南贡院。而南直隶的经济中心就在苏州府,一座苏州府的漕粮竟然比第二名的浙江还多。明朝经济的绝对核心就是苏松常所在的太湖流域。也是明朝江南核心区。

而就在当时发生一起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民事案件,可就是这样一起案件居然最后打到刑部,大理寺和皇帝那里,最后经嘉靖亲自干预才得以结案。

朱达是长洲县里的一个普通农民,家里有二十亩地,依靠这二十亩地,朱达一家生活还是不错的。

这天午后突然下雨,但雨不大。并不耽误农间劳作,朱达头戴斗笠,手持镰刀,正在田间劳作。临近农田是另外一家叫李绅的,李绅当时路过农田,他本来要查看一下庄子,一看下雨了,就瞟了朱达一眼就急忙回家了。

可问题是,李绅冒雨没有回自己家,而是借机去了朱达家。因为这个机会实在的难得,李绅去朱达家,是去找朱达的媳妇罗氏。

这罗氏可是公认的全县第一美女,长的那是国色天香,美艳动人。同乡的李绅对罗氏那是垂涎三尺,反正看见罗氏就走不动道,恨不得有机会能一亲芳泽。而今天下雨,罗氏的老公朱达在外面劳作,可谓是机会难得。

李绅就借机来到朱达家里,推门而入,一见罗氏倒也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胁迫,而是在罗氏面前显示自己多有钱,家里有田三五十百亩,县里有商铺,自己还是光棍,我比朱达可强多了。再说,李绅居然将阳物托出,此物丰伟异常,放在桌上连敲数下,仍收起曰:“不是我夸口说,我的本钱比你老公如何,只要你你罗氏只要跟了我,给你买房,买车,买LV,买名牌包包,反正就是跟我比跟朱达强。

罗氏和李绅她并不熟识,就是一个脸熟罢了,现在见这人突然跑到自己家里就没来由对自己胡言乱语,还掏出那玩意显摆,罗氏于是就对李绅大骂不止,而此时的李绅却等不及了,抱住罗氏就意图那啥,罗氏自然是奋力挣扎。

就在二人拉扯之际,朱达回来了。李绅一见人家老公回来了, 反应倒也不慢,直接跳墙走了,罗氏一见老公回来了,自然痛哭失声,把李绅意图非礼的事情说了一遍,朱达听完顿时是火冒三丈,因为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对这种事情无动于衷。

想到此处,朱达就想要去李绅家里去他算账,但媳妇罗氏说,现在天下雨明天再说。朱达想想也是,不过看见媳妇一个劲地哭泣,于是就对媳妇说:“没事,我明天就去找那个混账算账,你不是一直央求我给你买吴老二他家的金镯子吗,我现在就去给你买”。

说完之后,朱达就去县里媳妇买了金镯子,可让朱达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等到朱达再次返回家中的时候,妻子罗氏却已经悬梁自尽了。朱达一见顿时是两腿发软,几乎站立不稳抱住妻子的尸身,嚎啕大哭起来。

媳妇死了,朱达就想到李绅,应该说,如果不是他来家里调戏妻子,也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就不会让妻子觉得受辱而自杀,朱达一纸诉状就把李绅告上了县衙。长洲县衙经过审理,认定李绅调戏不成,而罗氏自觉羞愧,于是悬梁自尽,所以判李绅死刑,并上报苏州府,苏州府衙觉得判罚准确,就直接上报刑部,大理寺,以及都察院。如果刑部认定判决合法,最后上报嘉靖皇帝一签字就成了。

刑部属于最高法律机构,约等于现在的司法部,大理寺则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而都察院里都是御史,御史的主要工作就是监督和纠察,所以相当于是今天的最高检。

长洲县衙的这桩命案,很快被送到了苏州府衙,知府看过之后认为没有问题,于是上呈刑部。可到了刑部,案子卡住了。

刑部尚书许讃认为,就这么一个事不至于让罗氏自杀,应该是另有原因,于是就派人去调查, 刑部的官员经过走访过当地百姓,也仔细的阅读过李绅和朱达的证词,他们发现了其中一个很不起眼的细节。

也就是李绅虽然意欲对罗氏图谋不轨,但他没有胁迫过罗氏,就是嘴上对罗氏进行了调戏,被罗氏拒绝了,见到朱达回来之后,李绅就逃走了。据此,刑部认定,长洲县衙所说的逼奸致死,那是不成立的,因为在刑部看来,如果是逼奸,那么就应该是李绅动用暴力强行逼急奸成功,罗氏不堪其辱,当场自尽,或者事后自尽,这才叫逼奸致死。李绅的行为仅能说是调戏。

换言之,罗氏的死和李绅没有直接关系,长洲县衙断定是李绅逼奸导致了罗氏的死亡,是不是有点牵强?所以,刑部给出的最终的结论是,是驳回长洲县衙的决定,免于李绅死刑。教育一番就可以了。

判决之后上报嘉靖,嘉靖皇帝一方面对于许讃复审表示满意,但对于许讃判罚是仅限于头口批评表示了不满,因为这次不好好教育,保不齐下次再犯,因此也必须从重处罚,登堂入室,意欲不轨,骚扰良家女子岂能轻饶?

所以,嘉靖在刑部免除死刑的批文上,写下了自己的意见:廷杖八十。

衙门的打板子可有说法,这棍子呢,通常由栗木制成,坚硬厚重,用来打人的那一头,往往还会包上铁皮,目的就是为了增加击打的效果。至于打哪儿,那可就全凭行刑之人的心意了,反正打屁股也是打,打后背也是打,往你腰上来,你也没办法。

到嘉靖的时候,一次廷杖的最高受击数是一百下,不过这个数据它没

有什么实际意思,因为如果力道稍微重点,二三十下就轻松让人见阎王了,如果你使银子,打一百下,看上去鲜血淋漓,皮开肉绽,但实际上啥事没有,回家休息几天还是活蹦乱跳,八十下廷杖,李绅恐怕够呛能挺住。

刑部的批文下来之后,长洲县衙为了教育民民众,于是在衙门口公开廷杖李绅,当天真的的人山人海,几乎是全县百姓围观,可以肯定的是,李绅真的花钱了,可问题的,这案子都有皇帝批文,这银子又有谁敢要。

不过是李绅倒是挺条汉子,廷杖时一声不吭,不过打到三十杖就一动不动,这也许正是嘉靖需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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