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央一、爱奇艺视频热播的年代情感剧《我们的日子》,经过多年打拼的王宪安,终于逮住倒腾“大哥大”这么一桩生意的机会,挣了不少钱,衣锦还乡不说,还带回了自己曾经的暗恋对象陈美玲。
在深圳,王宪安算是真正见识了外面的“更大的天空”。比如深圳遍地是迪厅,这在锦城是没有的;又比如在深圳,获取商业信息的渠道也更多更丰富,王宪安才因此做起了倒腾手机的生意,挣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因为有了在深圳工作生活的体验,王宪安觉得回老家锦城开一家迪厅应该能发财,因为迪厅很挣钱,而且他也知道该怎么搞。
这就是见过世面跟没见过世面之间的区别。要是当初王宪安从监狱里出来后,就进了厂里上班,又或者就跟傅萤一起开饭店,那他也许永远也不敢想着去开迪厅了。
只是尽管在资金上有杨大山支持,迪厅也在锦城开起来了,却没想到,意外又发生了。王宪安所开迪厅被查封了。
如此一来,好不容易在深圳挣到的钱全部“打了水漂”不说,还把杨大山给“拖下了水”。而事实上,王宪安甚至到最后都不知道,他为啥在锦城就“混不开”的真实原因。
这个原因就是,锦城的天空跟深圳的天空的差异所致。
锦城的天空是啥样的?很明显的是,当陈美玲穿着超短裙去王宪安家时,那人和立马就帮陈美玲对超短裙进行了改装,加缝了一块布。
而深圳是啥样?遍地超短裙。
这就是两地之间的差异。差在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上。就好比那人和说陈美玲一样,说她穿的裙子太短,一坐下来,啥都被人看到了。
同样地,开迪厅也一样。在锦城,地方小,抬头一望似乎相互间都认识,而恰恰相互间似乎又都不认识。相互间认识的是人,而无法识得的是人的心。
王宪安开迪厅,但正是因为有人嫉妒、有人见不得他做生意挣钱,甚至就是有人认为开迪厅败坏了当地的风气,发现一点“不对劲”之处,就向公安部门举报。
相反,在深圳,人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谁也不认识谁,遍地开迪厅,遍地“乌鸦一片黑”,大家对迪厅的认知,早已过了怀疑和否定的阶段,而是习惯和认同,即使迪厅里有诸如“酒水比外面商店里卖的更贵、有推销酒水的小妹、甚至还有陪酒妹啥的”,也没人会去举报这样一家迪厅有什么不妥之处。
而在锦城就不一样了。在公安部门,迪厅这么搞,就是违法的,所以要查封和罚款。
就好比王宪安在锦城倒腾电子琴一样。事实上,假如他在深圳做这些事,那叫啥事也没有,更不会严重到去坐牢。他在深圳倒腾“大哥大”生意,性质其实跟他在锦城倒腾电子琴区别不大。
倒腾“大哥大”,严格意义上来说,不也是“投机倒把”么?
所以不是在任何地方见了生意就能做的。这跟一个地方的人和这个地方的思想观念有很大关系。思想观念不开放,认知还没到这种程度,各个方面就要受阻,甚至连地方政策执行的力度都会不一样。
这也是为啥深圳能发展得这么好、这么快、这么有钱的根本原因。也是王宪安再次失败的根本原因。
记得读过《晏子使楚》这么一篇文章,齐国的晏子出使楚国,却没想到竟被楚王三次侮辱。特别是在最后一次,楚王让人绑了一个人,说他是齐人,但现在在楚国犯了盗窃罪。意思是齐国人没有教化好,还在干偷鸡摸狗的事。
却没想到,晏子直接就说,橘子生长在淮河以南就是橘子,生长在淮河以北就变成枳了,只是叶子的形状相像,果实味道却不同。这是什么原因呢?是水土不同。现在老百姓生活在齐国不偷窃,到了楚国就偷窃,莫非楚国的水土使得老百姓善于偷窃吗?
这个故事其实跟王宪安的遭遇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以王宪安的思维和认知,注定了他更适合深圳的“土壤”。
所以王宪安在接下来,最好还是回深圳去发展,哪怕就在那里做一些“倒腾”的生意,也会比在锦城过得滋润。
至于剧情到底如何发展,欢迎大家下方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