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两会的召开,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问题再次成为热议焦点。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淮安市新安小学党委书记张大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及心智普遍早熟,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针对这一问题,他提议制定“未成年人惩戒法”,对涉嫌犯罪但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改造,并通过立法形式实现分级处理,旨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张大冬还建议强化监护人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家长必须承担孩子违法犯罪给被害人造成的各方面经济损失,并将其履行情况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这一提议引发了广泛关注,许多代表和专家也纷纷提交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除了张大冬,其他代表如张伯礼院士等也提出,应在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分级追究机制,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年龄从14周岁降至12周岁。这一提议涉及降低年龄门槛和明确监护人责任两个方面。
同时,在古代法律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也有严格的规定和处罚。例如,古代法律对恃强凌弱的行为并不因其未成年而减轻处罚,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级处理。这启示我们,在现代法律中也应考虑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进行更为细致的分级,并明确监护人的责任。

此外,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从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广泛支持。
总之,两会期间关于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问题的讨论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代表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各种建议和看法。这些讨论和提议将为我国未来在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问题上的立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