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法院在县域内颁布首例“律师调查令”及“协查函”,针对此项工作伊通法院组织召开关于在全县金融系统推行“律师调查令”工作座谈会,旨在推进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实施,落实司法公正、司法为民服务理念,提升司法效率。本次座谈会邀请了多家金融机构代表参加,共同探讨律师调查令制度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和意义。
律师调查令是指由法院根据律师申请,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在涉及金融纠纷等案件中,律师可以凭此令状向金融机构调取相关证据。这一制度的推行,旨在解决律师在取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以便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会上,伊通法院向与会各行代表传达了《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意见》,详细介绍了律师调查令的作用以及律师调查令申请流程等,以及释明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在经法院调查令、协助查询函、法律工作者证件齐全的情况下,银行不应以形式上的身份定义不同而区别对待,应予配合。
金融机构代表纷纷表示,律师调查令是法院职能的延伸,也是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律师调查令制度的推行将有助于解决金融纠纷中的证据收集难题,会积极配合法院律师调查令实施工作,律师调查令制度的推行将有助于解决金融纠纷中的证据收集难题。
律师调查令制度的推行是法院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此次座谈会的成功举办,为律师调查令制度的推行奠定了基础。未来伊通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各行业的合作,共同推动律师调查令制度的深入发展,为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