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名男子交往同一女友后,各各身负百万巨债!受害人:是完美女友

幸福扬帆起航 2025-03-05 12:03:07

见过离谱的,没见过这么离谱的!现在找个对象不容易,买房更不容易,可偏偏有人就在这两件难事上动起了歪脑筋。

广东惠州就发生了这么一档子事儿,一群年轻人稀里糊涂地被自己的“女朋友”给坑了,不仅房子买了,人也失踪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经过

事情是这样的,有个叫阿姚的小伙子,通过交友平台认识了一个叫刘佳的女子。女子今年30岁左右,湖南人,在深圳的一家科技公司工作。

俗话说男人都是视觉动物,一点没错,初次见面阿姚就被刘佳姣好的面容深深吸引了。两人说话也聊得来,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刘佳不仅人长得漂亮,还特别懂事,每次出去吃饭都挑便宜实惠的地方,还劝阿姚把钱省下来买房。阿姚被刘佳的温柔体贴给打动了,觉得这姑娘就是自己要找的“完美女友”!

跟别的女孩相比,刘佳的矜持甚至显得“古板”,真是个难得的“正经女孩”,她说要先买房,见过家长后才能住一起。

阿姚家里条件一般,自己在深圳打工,手头也不宽裕。刘佳就安慰他,说可以买个偏僻点的房子,首付凑一凑就行。

她还主动拿出3万块钱帮阿姚凑首付,这让阿姚感动得不得了。女朋友都做到这种地步了,自己还有什么可拒绝的,于是立刻听从女友建议,买了惠州仲恺高新区的楼盘。

办手续的时候,刘佳说房本上只写男友阿姚的名字,这样她父母才会觉得阿姚有能力,以后结婚也踏实。阿姚想都没想,此时的他完全被女友拿捏了,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可是,贷款买房的手续刚办完,他就被女友打入了“冷宫”,女友彻底消失在他的生活里,微信没了,人也没了!阿姚这才意识到不对劲,赶紧报警。

阿姚说:“现在也不敢再谈恋爱了,光是每个月四千多的房贷,和现在房子的房租就已经压的我喘不过气了。”

显然,他在心理上和经济上都遭到了严重的打击!

后来阿姚才知道,跟他有同样遭遇的还有35个人,都是30岁左右的年轻人,大多在深圳打工。

他们曾经都是独得刘佳的“盛宠”,都是买房后就“失宠”,都是被打入冷宫后背上了“一屁股债”!他们买的房子基本都在一个地方,位置偏僻,离深圳很远,根本没法住,每个月还得还房贷。

他们所谓的“完美女友”和他们恋爱的时间通常不超过一个月。等他们回过味来的时候,女友早就没了踪影,中介都跑路了。

目前,这36名受害者已经向警方报案,惠州警方已经介入,具体什么结果还需要再等等!

这种行为算是“诈骗”吗?

刘佳这样的以自身为“诱饵”,以三万“请君入瓮”的行为到底算不算诈骗?

有人分析,这不构成诈骗,第一没有直接经济损失,贷款是个人的,房子名字还是个人的,所以不构成诈骗。

很显然,她现在的这种行为就是在钻法律的空子!

不得不说刘佳的这一套流程堪称教科书级别,从交友软件,到确定关系,再到买房,一个月搞定!

以前有“酒托”“饭托”,现在还有了“房托”!

网友评论

这事儿一曝光,网友们可就炸开了锅。

有人佩服刘佳的销售手段,以身入局胜天半子,妥妥的销冠!感慨刘佳的能力!

有人觉得这个小区简直就是刘佳的“后宫”!应该起名叫做“刘佳小区”!

也有网友觉得刘佳的行为算不上违法。因为她在房本上没写自己的名字,还出了3万块钱首付,不算占有房子,所以不算诈骗。

还有网友阴阳怪气,认为这些男人不就喜欢完美女友吗?人漂亮,还给你出首付的钱,还不用你在房产上加名字,还和你一起还房贷,这回可算找到完美的了!

也有网友认为这就是“骗子”的行为!

最后总结

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一定是陷阱”!

一个知书达理的美女,认识不到一个月,就愿意自掏腰包帮你买房,还跟你一起还贷款,你的魅力真就这么大吗?

至于刘佳的行为,说不道德那是轻的,但是到底算不算是违法,还不好说,看后续处理结果吧!

最后提醒大家一句,恋爱是盲目的,但是掏钱的时候请你清醒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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