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一种永远不能接受的行为!
湖北的一位大爷王某因年轻时的家庭暴力行为被他的六个孩子拒绝抚养,这个事情让我们感到震惊和悲伤。
很多人在思考:大爷的孩子有权这样对待他们的父亲吗?
王某是一位70多岁的老人,年轻时以种田谋生,和妻子有两个儿子和四个女儿。
他经常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赚钱的收入经常用于自己的费用,很少补贴家庭。
由于家庭贫困,他的孩子受教育程度较低,对家庭和子女造成了深深的伤害。
现在,他年纪大了,抚养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当他需要孩子的照顾时,他的六个孩子却拒绝承担赡养义务,理由是他的父亲没有履行赡养义务。
为了养家糊口,老人只能靠自己种地,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体的功能和体力不如以前,生活陷入困境。
然后,老人起诉了他的六个孩子。
当地法院通过多次访问核实情况,进行劝说。
但由于孩子多,各有各的困难,调解难以达成共识。
法院负责人仔细梳理了案件情况,发现孩子们对赡养义务有误解。
他们觉得只要放弃继承权,就不必承担赡养义务,父亲年轻时也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有权拒绝赡养。
发现这些问题后,法院负责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劝说和法律宣传。
经过不断的努力,六个孩子逐渐对相关法律有了清晰的认识。
在审判过程中,老人的每个孩子同意每年支付2555元的赡养费。
然而,老人再次起诉了他的六个孩子,要求被告支付他提前支付的医疗费用。
考虑到其中一个女儿住院了,老人了解了她的情况,特别指出她不需要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用。
在审判中,几名被告谈到了父亲的暴力和母亲童年的艰难场景,或哽咽,或哭泣,手擦眼泪。
原告的大女儿表示,即使她现在已经60多岁了,是奶奶了,但父亲年轻时造成的阴影依然无法释怀,每次想起童年的阴影,就很难入睡。
现在父亲年老多病,需要人照顾,但只能接受法律规定的责任。
其他被告也同意姐姐的观点,表明她们只接受法律范围内的赡养义务。
经过多次调解,法院最终依法作出判决。
在邻里村民和亲戚朋友的劝说和帮助下,几名被告同意并主动分担并支付老年人的医疗费用。
庭审结束后,王某后悔莫及,泪流满面,看着像陌生人一样的孩子,也不知道再来一次,是否还会这样对待孩子。
大多数网民对王某持攻击态度,认为这是活该,自作自受,生而不养,还不如不生。
家暴是绝对不能接受的行为,孩子就不应该去看他,荒凉的夜景让他慢慢体验。
然而,也有些人认为这六个孩子不好,老人再错也是他们的父亲。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律义务,不赡养父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子女们能给老人一个机会来忏悔,这样他就可以毫无遗憾地度过晚年。
假如这是我父亲,我宁愿坐牢,也不养,反正我都6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