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广东省广电局发布了《推动广东省网络微短剧健康繁荣发展工作举措》的通知,出台了拍摄基地建设、优化审核管理机制、奖优罚劣机制等八大举措来推动广东省微短剧的发展。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增值电信#
申请条件
1、独立法人,有章程;
2、至少三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
3、有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4、近3年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5、其他需要满足的条件等。
申请材料
1、广播证申请表;
2、广播证申请报告;
3、股权构成材料;
4、公司章程(工商调档盖章);
5、法人简历、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三名广播电视专人员(简历+业绩、培训材料)
7、办公场地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商用);
8、无外资投资证明;
9、委托书。
材料说明
1、股权构成证明:股权结构(追溯至个人或上市公司)、信息公示报告(本公司及所有股东公司都需提交。)、一级股东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身份证)。
2、广播电视人员材料:
①简历需按照模板填写,贴好照片;
②业绩证明部份:一般为相关毕业证书(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或其他培训、获奖等材料;
③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核原件,收复印件)。
3、办公场地材料:挂靠在深圳前海商务秘书的企业,须提供其实际经营地址声明+承诺书。
申请流程
1、收件:材料不齐全者驳回补充材料;
2、受理:材料齐全、符合申请资格予以受理;
3、审查:材料审核做出结论;
4、决定:材料审核合格者做出审批决定;
5、制证:制作许可证;
6、送达: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