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亲属不同意

碎语见地 2024-05-17 20:04:19

2011年、2017年:马某的妻子、儿子相继去世,他独自居住。水果摊主刘某对他照顾有加。2017年:马某与刘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刘某负责他的生养死葬,离世后将房产等财产赠予刘某。协议签署后,刘某及其妻女搬至案涉房屋与马某共同生活。2019年3月:马某与刘某就《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公证。2021年12月31日:马某去世。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马某名下房产等财产。2023年:一审法院认定协议有效,判决支持刘某的诉讼请求。马某的亲属提出上诉,认为马某在签署协议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院的二审判决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性。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老人签署协议时缺乏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协议应被视为有效。这表明法律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合法权益,保护了契约精神。

事件中,水果摊主刘某对老人的照顾和关爱值得肯定。这提醒我们要关注和关心身边的老人,尤其是那些孤独和需要照顾的人。敬老爱老不仅是一种道德责任,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对于老年人来说,合理规划自己的财产是很重要的。通过签订合法的协议或遗嘱,可以确保自己的财产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分配,同时也可以为自己的晚年生活提供一定的保障。

老人的亲属在老人去世后对遗产分配提出异议,引发了人们对家庭关系的反思。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加强与家人的沟通和联系,关心他们的需求和意愿,避免因财产问题导致家庭矛盾的产生。

这起事件也涉及到社会信任的问题。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和协议,避免无端猜测和质疑,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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