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禁捕,就有人在洪泽湖非法捕捞1900斤

扬眼 2025-02-14 20:41:47

扬子晚报网2月14日讯(通讯员 李亚成 记者 朱鼎兆)2月14日凌晨,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联合地方公安部门成功破获一起在洪泽湖非法捕捞的野生渔获物案件,现场查获渔获物1900斤,这是今年2月1日洪泽湖禁渔期开始以来首起涉刑案件。

据悉,案件侦办历时近一个月。洪泽湖渔政部门通过群众举报和日常巡查发现,有团伙在洪泽湖水域趁夜色进行电捕鱼,且在洪泽湖禁渔期开始后仍顶风进行非法捕捞和交易。为摸清犯罪链条,洪泽湖渔政执法人员与泗阳县公安干警成立联合专班,连续多日蹲守摸排,通过雷达视频监控等技术侦查与实地追踪相结合,逐步锁定涉案人员活动轨迹及藏匿窝点。2月14日凌晨,执法部门出动20余人执法力量,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及查扣水产运输车1辆,现场证据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目前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侦办。

“违法分子反侦查意识强,交易时间、地点频繁变换,甚至采用‘货艇分离’‘现金交易’等方式逃避打击。”负责案件的执法人员介绍,此次行动中,渔政部门发挥水域监控和空中监测技术优势,公安部门依托大数据研判和刑侦手段,双方通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最终精准锁定证据链。据悉,涉案渔获物主要为鲫鱼和鲤鱼,根据当事人交待及渔获物的特征均表明为电捕所得,电鱼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捕捞方式,对湖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会造成严重的破坏。此次案件的侦破,表明洪泽湖渔政管理已从“水上执法”到“岸上断链”构建起全域闭环监管体系。

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友情提醒:2025年2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是洪泽湖一年一度的为期5个月的禁渔期,在禁渔期内,除依法取得特别捕捞许可外,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洪泽湖青虾河蚬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泽湖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泽湖秀丽白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泽湖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泽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洪泽湖虾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常年禁渔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和垂钓。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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