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各地又陆续注册登记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确认了成员。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到底是个啥单位?又是经济,又是章程的,是公司吗?其与村委会又是啥关系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层是村委会的领导吗?刺楸现在就简要地捋一捋。

村是农村地区行政区划的“末梢神经”,下辖村民小组,或以自然村形式出现的小组。村委会全称是村民委员会,属于村民自己处理、管理村内事务的基层自治组织,服务村公共与公益事务,调解村民之间纠纷等。

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不同,它是一个管理耕地、林地、荒地、生产设施、集体财产等农村集体资产并服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平台,可设立企业,可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独立决策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活动。刺楸打个比方,村委会就好比管行政的,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类似于村一级的“国资委”或“村属国有企业”。

然而,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虽然没有隶属关,但都要服从村委的领导,两者属于平行平级关系,互相协调配合彼此的工作,以便更好地服务村民。也就是说,村委会不等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应该充分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开展经济活动,不能干涉其自主权,要保障法律赋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村集体经济组织则要支持、配合村委会的日常工作。

村集体经济组织虽有村属平台公司的影子,但它不是公司,不适用于公司法,而是具有特别法人资格,与企业具有同等的市场主体法律地位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可投资兴办企业、专业合作社。

成员大会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机构,而其管理机构则是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此外设置有监事会。村委会的管理层为村主任、副主任,委员。理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选出,村委会则由村民大会选出,两者产生的程序不同。

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可交叉任职。

第八十四条又提出未设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委会代为行使职能。

在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由村委会兼任,理事长与村委会主任是同一个人,可理解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以上就是刺楸的个人理解,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