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政法与群众工作局原副局长肖维纲被“双开”

贵阳晚报 2021-01-06 18:06:48

日前,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政法与群众工作局原副局长肖维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纪律审查;经贵阳市监察委员会指定,息烽县监察委员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肖维纲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表里不一,阳奉阴违,做两面人,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沉迷赌博,生活奢靡,违规接受他人宴请以及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违反群众纪律,刁难群众、吃拿卡要;违反工作纪律,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为非法经营提供保护,不依法取缔;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肖维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等有关规定,经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肖维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息烽县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肖维纲简历

肖维纲,男,汉族,1978 年 1 月出生,籍贯湖南湘潭,大学学历,1996 年 8 月参加工作,2004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 年 8 月至 1999 年 2 月,南明区遵义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其间:1997 年 9 月至 1999 年 1 月在中共贵阳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9 年 2 月至 2002 年 9 月,南明区河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2 月,南明区文体广播电视局工作人员;

2003 年 2 月至 2003 年 10 月,中共南明区委督查室工作人员;

2003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中共南明区委督查室副主任(2001 年 8 月至 2003 年 12 月在中央党校法律专业学习);

2006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中共南明区委督查室主任;

200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南明区市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2012 年 2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南明区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综合协调部副部长;

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南明区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建设开发部副部长;

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1 月,借调到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工作;

2015 年 11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政法与群众工作局副局长。

2020 年 8 月,被免除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政法与群众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来源:贵阳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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