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庆后弟弟任职公司侵权娃哈哈商标-北京海庆律师事务所

山河入梦吗 2024-12-09 16:27:36

在商业竞争的舞台上,商标作为企业的核心资产之一,承载着品牌的声誉与价值。然而,近期贵州宗盛刺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却因商标侵权问题陷入了一场风波,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与思考。

天眼查经营风险信息清晰地记录了这一事件的脉络。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起,贵州宗盛刺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未获得娃哈哈商标权利人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竟敢胆大妄为地捏造授权资格,擅自虚假授权宗盛和道及其分公司在商业活动宣传中使用 “娃哈哈 宗盛商业” 图形标识。他们还在微信视频号上堂而皇之地发布含有娃哈哈标识的商业宣传视频,妄图借助娃哈哈的品牌影响力为自己的产品背书。不仅如此,该公司通过与宗盛和道签订委托书和合作协议的方式,代签产品销售合同,深度参与刺梨汁、刺梨原液、刺梨酒等产品的销售,并且在销售过程中对产品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其目的无非是欺骗、误导消费者,以获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

而这家陷入侵权泥潭的贵州宗盛刺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12 月,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宗泽后,作为宗庆后弟弟的这一身份更是让事件增添了一抹别样的色彩。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人民币,由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珍峰酒业有限公司、贵州云上刺梨花科技有限公司、杨国屏共同持股,看似有着雄厚的资本背景和多元的股东结构,却在商业道德与法律合规的道路上迷失了方向。

此次 80 万元的罚款,不仅仅是对贵州宗盛刺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侵权行为的一种经济惩处,更是向整个商业界敲响了警钟。它警示着企业在追求商业利益的过程中,必须严守法律底线,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商标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也最终会让自身的商业信誉扫地,失去消费者的信任与市场的认可。无论是大型企业集团还是新兴创业公司,都应以此为鉴,树立正确的商业价值观,通过合法经营、创新发展来打造自身的品牌竞争力,而不是妄图走捷径,通过侵权行为来谋取一时之利。只有这样,商业环境才能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企业才能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实现可持续的成长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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