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社会中,常常有这样的事情:为了让孩子能上个好的学校,或者达到什么目的,就打法律的擦边球来实现自己的目的。目的是达到了,可一旦发生摩擦,后悔都来不及。
这不,近日在江苏无锡法院就公布了这样一件事,引发网友的热议。
当地一位张姓市民当年在孙子上小学前,将名下一套学区房以10元的价格转给了他。3年后,他与儿子发生矛盾,就不想把房子给孙子了,于是起诉到法院想收回房子。法院审理认为案涉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属无效合同,但该房子有赠予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赠予孙子的,他与孙子之间并无矛盾,故判决确认案涉房屋归孙子所有。
老头当然不愿意,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是无情的,但透过这起无情的事件,让我们感慨案件背后一个家庭的悲哀。看似老人的儿子和孙子得到了房子,可利益背后,是一个家庭的悲哀。
常言说,家和万事兴,幸福的家庭是人所向往的。当初老人把房子给孙子,也是为了这个家庭考虑,现在要房子,是因为老人觉得儿子这样,不值得自己给予这样的付出。
天底下的父母没有不希望孩子们日子过好的,在这起事件中,我们试想一下,如果老人不是爱儿子,怎么会将房子给孙子?如果老人的儿子能够体贴他,老人又怎能和他走到这一步吗?
孝,是这个世上最宝贵的东西,无论什么原因,不孝的人是不能被人们尊重的。孝也是一个家庭的润滑剂,是一种潜移默化的东西,也是家风的体现。有了孝,这个家庭才能够越过越好。就这件事来说,因为法律的原因,尽管老人的儿子和孙子赢得了房子,可是在亲戚邻居之间,他们能住得坦然吗?
老人的儿子这样对他,那么老人的孙子长大后会不会也这样对待自己的父亲呢?
老人的孙子会不会上演一场“墙头记”,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和谐家庭里长大的孩子,和那些屡屡出现问题家庭里长大的孩子,等他们成人后,在很多方面还是不同的。
针对这件事情,除了道德上的讨论外,首席观察认为,它在法律上也给人们提个醒,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干的,为了经济利益导致家庭破裂的事情并不少,而为此走上法庭的也屡见不鲜。这就提醒我们,爱,也应该适度,过犹不及。
因此,我们希望遇到问题的时候,每一个家庭成员从自身多找问题,退一步海阔天空,用爱让更多的家庭幸福和谐。
我是首席观察,专注社会热点和法律难题,欢迎您的关注和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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