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不是就是免责金牌

米良史事 2024-03-16 12:50:39

校园霸凌问题,必须予以严肃对待。邯郸14岁初中生被三名同学残忍杀害并掩埋,给我的教训还不够吗?我支持对此事进行严惩。

我要说的是,仅仅依赖呼吁是不够的,这个世界上光是呼吁校园霸凌问题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有相应的刑罚措施,这样才能制止校园暴力。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14岁没有死刑,难道说,犯下伤人害人之行的人不该受到法律制裁?该如何终结校园暴力呢?

一、对未成年犯罪者实施终身监禁

人是无法改变的,他们只会变得更坏。怎样才能确保他们无法再危害社会。一只狗咬了人,为何非要宰杀了呢?因为它已经充满了血腥,曾经杀人的人又为何不能接受同样的处理呢?他们留在这个世界有何意义?如果这三个罪犯不被处罚,你如何安慰那些遭受霸凌之害的孩子?想象一下,一个年仅12岁的孩子,最终意外丧命。他的生命是多么可贵啊。留下的三个罪犯无疑是恶魔般存在。当你亲身经历这些事情时,你就会理解那些恶劣人的可恶之处。那些从小恶劣的孩子长大后会变得更加恶劣。校园犯罪必须受到死刑惩罚,任何在校园内施暴的人都必须被惩处,至少要关押5年,《寻衅滋事》罪名也必须适用吧。

二、以犯罪情节判刑而非年龄

近来网络上一直讨论,对于未成年人犯下杀人罪行,是否应被判处死刑?我们总是说未成年人,什么是未成年人?仅仅是年龄吗?现在受各种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未成年人已经不能按大多数生理年龄来判断。邯郸14岁初中生被三名同学残忍杀害并掩埋,当他的尸体被发现之时,手机里的钱被转走,他的脸也被用铁钎铲得面目全非。如果他是未成年人,他就不会做出这样的事。如果他做出了这样的事,就完全具备成年人的行为能力。为何非要按年龄来算呢?法律在按一般年龄量刑外,对情节恶劣的情况就要以情节量刑。唯有惩恶才能扬善,如果对这三个杀人者不判刑,简直就是对法律的不尊重。

否则,法律保护的就不是人民,而是犯罪分子。法律是保护好人的,但从目前来看,刑法最终保护的确实坏人。我们的刑法也规定,已满12岁且未满14岁,若犯下故意杀人等严重罪行,情节恶劣,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同样也应负刑事责任。因此,即便这三人还未满14岁,但其犯下的罪行如此残忍,情节如此恶劣,同样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

三、坚决杜绝网络游戏

这三个犯罪者的共同爱好竟然是玩网络游戏,玩着游戏,他们杀害了一个人。这三个人整天沉迷网络游戏,里面的虚拟环境,会让人对现实产生虚幻的意识。为什么检查询问竟然脸不红、心不跳,还跟个没事人似的正常上课,甚至还误导警方侦查视线。这些人怎么有这么好的心理素质,天生就是恶魔吗?无意是受了网络游戏的误导。

“未成年”这三个字并非免责金牌,法律绝不应向不法妥协。我想此刻,不仅仅是激愤的网友在专注关注此事,还有许多长期遭受霸凌的人和那些曾受欺凌却没有勇气发声的孩子们,都在思考这一事件。

2 阅读:485
评论列表
  • 2024-03-16 17:52

    未成年犯罪不死刑,难道受害的未成年人就应该死吗?

  • 2024-03-16 16:54

    现在网络发达,很多小孩子都说杀死人,都不会死刑,要降低年龄

  • 2024-03-16 22:18

    杀无赦!必须死刑才有公平可言!不然未来这些孩子也是恶霸恶魔冷血动物!不能以年龄设限逃避犯罪打击!

  • 2024-03-16 13:26

    应该交受害家庭全权处置比较妥当!

  • 2024-03-16 18:11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教条

  • 2024-03-16 23:36

    枪毙

  • 2024-03-16 22:06

    刑法第 17 条第3款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只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