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了我老婆,必须赔我50万,让我再娶个老婆!”,陕西榆林,郑某常年在外打工,妻子曹某耐不住寂寞,和杨某发展成了情人关系。3年前,郑某将曹某和杨某捉奸在床。但曹某和杨某依然我行我素。这天凌晨,郑某集结兄弟亲戚,带上绳索、塑料管等工具,一行六人来到杨某租住处,翻墙进入后,将全身赤裸的杨某和曹某捉奸在床。随后,郑某带头殴打杨某,致其鼻梁和右臂骨折。期间,郑某提出要50万赔偿,自己好再娶个老婆,但杨某表示自己只有10万。曹某在慌乱中报警,郑某等人被迫将杨某送我医院,路上逼迫杨某写下了10万元的欠条。最终,经鉴定,杨某构成轻伤二级。郑某犯敲诈勒索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真是够奇葩的!见过被戴绿帽子的,没见过这么能忍的!妻子足足出轨了5年,郑某都能忍得了,要不是想弄点钱,估计也不会铤而走险跑去捉奸了。杨某破坏他人家庭,实在可恶。只不过这真的令人叹息,没了爱情的婚姻,还有什么维持下去的必要吗?郑某何苦如此过激呢?无论如何,做的事触犯了法律,就必将接受惩罚。曹某背着丈夫,在长达5年的时间内与杨某保持着不正当关系,实在是够可恶。但郑某本是受害者,却因一时鬼迷心窍被送进监狱,令人唏嘘。根据《刑法》274条,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郑某带人殴打杨某,致其轻伤二级,并利用杨某的恐惧提出给予自己赔偿。虽然杨某并未实际交付金钱,只是写了一张10万元的欠条。但是从案件发生过程已经可以认定郑某有威胁、恐吓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郑某敲诈10万元,金额已经达到“数额巨大”,应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根据《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而且结合杨某在案件发生中存在过错,最终郑某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最后,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希望每个人都能对自己的家庭和婚姻忠诚,如果过不下去,就好聚好散,切莫纠缠,否则只会后患无穷。如果遇到郑某这样的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留存证据,提出离婚,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争取多分财产和必要的补偿,而非一时冲动身陷囹圄。您觉得郑某为什么能忍受5年的绿帽子呢?欢迎留言、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