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收留并强奸幼女仅判6年,性犯罪后的漏洞太可怕

德赛科技 2023-04-17 14:35:31

小说里总是写到女主离家出走被陌生男性收留会发展出甜甜的恋爱,但是这个12岁小姑娘的遭遇告诉我们,现实是这样的

2020年9月,12岁的山东小姑娘楚某离家出走后遇到了一位“好心人”王某,王某非常热情地收留了楚某。

之后几日,王某色心大起,强行与楚某发生了性关系。

案发后,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公安局立即邀请广饶县人民检察院介入,并同时开展被害人救助工作。2020年12月,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而受害人楚某在事后出现了严重的抑郁倾向,学习、生活状态极其不稳定。好在当地检察院和楚某的老师一直在帮她做心理疏导工作,并且随时评估受害人的心理健康状况,经过2年的帮助,楚某已经恢复了正常生活。

此事一经曝光,有不少网友表示:“才判六年,太少了”

也有不少网友说:“家里有女儿的以后要多小心”

小编看过这件事后满脑子只剩下“禽兽”二字,作为成年人,明明知道对方不满14岁,却还要以身试法,这种控制不住自己行为的人,和禽兽有什么分别?

说到这,小编又想起前不久的未成年强奸案。

犯罪的是两名不满18周岁的男孩,其中一名未满14岁。

今年3月初,山东济宁一名11岁的小女孩遭到了两名14岁左右的男生(殷某、周某)殴打、轮奸,事后还被拍视频威胁。

据悉,受害女孩是通过朋友认识的这两名男生,其中一名男生以找人为由,将受害人骗到自己家中并将房门锁死,随后对受害人进行殴打。

经历了被扇耳光、踹肚子后,两名恶魔并没有放受害人走,而是不顾受害人苦苦哀求,轮奸了她。

事后,两名男生并没有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害怕,而是拍了女孩的裸照,并威胁她如果将此事说出去就把她的裸照传播出去。

更可气的是受害人家属报警没几天,其中一名犯罪者居然被无罪释放,理由是未满14岁,不承担法律责任。

简简单单一句“未成年”就能掩盖恶魔犯下的罪?

以前总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未成年人,现在看来,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未成年的恶魔。

难道11岁的受害人在一些人眼里就是成年人了吗?

不论是强奸幼女被判6年的成年人王某,还是因未满14岁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殷某,他们在犯罪后付出的代价太小了,有些甚至不用付出代价。这与受害人遭受的创伤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小编不禁深思,作为家长到底要做到什么程度才能保护的了自己的孩子?

阿赛认为,作为父母,首先要跟孩子保持亲密的沟通,最大限度支持到孩子,让孩子知道父母是可以依靠的,小孩的心思非常敏锐,通过聊天我们能感受到孩子的最近情绪和状态,发现端倪要及时询问,在安全平等的环境下,孩子会及时告诉父母自己的不安与担忧,家长可以及时采取措施,不至于酿成大祸。

平时要多给孩子普及性教育,不要觉得性难以启齿,强奸犯可不觉得性犯罪羞耻,你拼命保护的孩子,她的美好人生可能正好毁在缺失的性教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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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04-17 15:19

    最后一段是废话,真正要解决的应该是怎么样处理未成年犯罪,而不是仅仅靠父母,这不就是让人千日防贼吗?

德赛科技

简介:分享有温度的人和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