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流女爱豆准备出演脱衣舞”。
怎么看都是该出现在UC震惊部的一句话,居然能照进现实。
Lisa参加疯马秀,现在看来是板上钉钉了。
这其实是个蛮难聊的问题,它踩在太多暧昧不清晰的边界,我们编辑内部也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和声音。
但它又几乎是个必聊题,女性问题,越是困惑,越需要讨论。
其实上野千鹤子在《始于极限》已经几乎快给出标准答案了,她同“自愿为妓”的铃木凉美女士讨论“情色资本”,很不留情面地说这是个伪概念。
性器官绝对不是一种资本,因而拿高潮换钱必然不是一种真正的自由。
为什么说这还不是答案,是因为疯马秀又有一点不一样:
它对肉体的展露是赤裸的,但又是仅限于观赏的,拉开了一个物理距离,且它确实是个舞蹈。
这让这些舞蹈有审美可言,不同于纯粹的感官刺激,那就有可能给“自由”留了空间。
疯马秀表演,图源《巴黎疯马夜总会》
如果跳舞赚钱是艺术行为,那衣服少到哪个程度就会出问题呢?
再问,肉弹舞者究竟更接近卖身还是卖艺呢?
有位知名脱衣舞女Dita Von Teese,曾是疯马秀台柱,也因为此事被网友挖了出来。
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上网看看她表演的cut,我实话实说,作为女生,我确实有被美到。且绝非那种下三滥的美感,她的秀真的能具体地呈现“风情万种”四字。
而且一个蛮吊诡的现象是,此前关于Dita Von Teese的报道,其实都很正面,认为她是某种意义上的女性先锋。
她的观点总结起来就是:女人不是为了满足谁而裸露,而可以只为了满足自己。
字幕:Up主英国普罗派乐卫视
但事情落在Lisa身上,就截然不同了。
好像大家更能接受一个完全西式的女性视脱衣舞为艺术,东亚语境下的Lisa就不太行。
(保命一句,这个疑问不带任何导向,这仅仅是我一个切实观察到的现象。)
最重要的是,我们其实承认过Dita的表演是一种艺术,至少它是美的,而非纯粹媚俗。
而也就是这种“女生也能get到的美”,成为了Lisa风波最具力度的支持声音。
先声明,我也不是在借此表达支持Lisa。
因为这场秀艺术不艺术,同该不该反对它,并没有很大关系。
我们不该用三观审判艺术价值,就像《权力的游戏》这种剧有许多B级画面,而这不代表它没有艺术性。
反过来,艺术价值也不该是衡量作品、表演的唯一标准。
当你得知《权游》主演艾米莉亚·克拉克其实是被迫拍裸戏,哪怕这些画面再艺术,你也会觉得吞了苍蝇。
Lisa事件的复杂性就在这里。
当一个行为与伦理价值发生剧烈冲突时,我们的确该警觉。
这应该是哪怕支持Lisa的人,也无法反驳的一点。
哪怕退一万步,Lisa与Dita对疯马秀的选择,仅涉及自我的向上自由,是和汤唯出演《色·戒》、港台群星拍摄《色情男女》初衷一致的艺术追求。
在仍未达平等的父权世界中,这种“个体自由”也很难被接纳。
哪怕Lisa与Dita真的是这制度下万里挑一的天生适应者:
父权制是猥琐的偷窥狂,她们却恰好乐于展示胴体。
客观上,这行为依旧会滋长凝视的欲望。
我个人很欣赏Dita的表演和观念,不过诚实来讲,她能说这些话,是因为她有这个边缘行业里数一数二的才华和地位。
而大部分为钱所困的舞娘们会这么认为吗?
从这个意义而言,我很难支持Lisa的选择,至少很难标榜这是自由。
因为在达到平等之前,女性主义都不是仅关于某一个人的个体自由,而是关系一个集体的自由。
可,这也不意味着我赞成目前网络上一片对Lisa与Dita的叫骂声。
有一种论调认为,因为Lisa拥有的选择权是普通女孩不能拥有的,她却利用这特权做了背刺女性之事。
甚至,已经被阴谋论到了她加入“光明会”的程度。
总之就是想从她的主观意识上审判,咬死她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打翻一船人。
对持这个观点的人,我觉得这可真是个乐观主义者。
居然认为女性的选择权只关系于名声、资产的多寡?
“你有钱了,那你就完全可以选择不做这种事啊。”
真若如此,我们的娱乐圈何至那么多大无语的封建事件,何至那么多“回家就好”“且行且珍惜”。
经典案例:徐帆的“不吃亏”
事实上,无论哪里,娱乐圈几乎都是最封建的所在。
而身处其中的女星,其实大多是被洗脑颇深的群体,甚至就是因能迎合父权逻辑而站在这个位置的。
影后徐帆不也会心疼冯小刚在外面当不了大男人,在家把他当皇帝一样伺候,以弥补他的自尊心?
现实中父权思维最顽固的地方,就是社会的最底层与最顶层。
因为什么都不是的男人,最需要这套东⻄维护自己的地位;而什么都拥有的男人,最是父权慕强慕富的受益者。
反倒是中间阶层的男性,仇女只会让其择偶困难,略表尊重反而减轻负担。
最典型的就是影视剧里的姐弟恋,这些能屈能伸的男儿们,酒桌上都可以替领导挡酒喝到吐血,别说生活里让一让姐姐了。
《爱情而已》
但哪怕这些姐姐在弟弟面前再强势、再矜贵,其实也改变不了其下位者的本质。
至于说女明星能成为既得利益者,就是癔症。
你以为全球娱乐界搞反性侵运动是在过家家?
父权的洗脑是深入思想的,与物质并不全然正相关,因此仅靠物质也无法突破。
回到Lisa与Dita,我其实蛮相信,她们是真的认同疯⻢秀对外的价值宣传,真的认为这件事只关系艺术,对自己有益,对公众无害。
因为她们就生活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下。
本身就是欧美人的Dita自不必说,Lisa从小读的也是国际学校,还有一个外国继父,英语说得比韩语好得多。
而大家或许不知道,疯马秀在西方世界是如何声名赫赫。
它在外国人眼里并非一个声色场所,而类似一个很私密高级的艺术俱乐部。
在文化层面,疯马秀更已经完全融入流行文化和艺术领域里。
哦对,虽然都翻译成“脱衣舞”,疯马秀这里搞的是所谓“滑稽戏”(burlesque),而不是更三俗的striptease,比较强调观赏性。
天后碧昂丝,曾在MV致敬这种演出。
奢侈品牌高缇耶,曾请来舞娘走秀。
就连影坛逼格最高的戛纳,也曾请疯马秀舞娘登上海报。
要知道,这海报历来只有世界顶级导演和演员有机会够上。
和我们的思维不一样,西方人似乎更把疯马秀当做一个什么时髦单品、个性审美,蹭对了能增值。
就比如视疯马秀为艺术的Dita,她幼时学习的是古典芭蕾,却一直对旧好莱坞的香艳女星们情有独钟。
如今的我们明白这些美丽背后的男凝。
但于小Dita来说,她只直观的感受到美。
至于这“美”是被男凝世界塑造的,还是真正源于她自己,其实很难定夺。
那么,她的“女权发言”是出自真正的自我意识,还是被蒙蔽下的自以为,也很难有定论。
说这些不是为谁洗白,而是想阐释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在一个意识初觉醒的参差时代,那些完全反对男凝的人必然是自洽的。
而那些稍有念旧的人,却总会撞上逻辑死胡同。
通俗地比方就是,不愿相夫教子的女性一定知道自己没被洗脑,一个确实想要相夫教子的女性,却会分不清这个“想要”究竟是自我的、还是被塑造的。
要让个体去分辨自己深信并践行的行为,是出于自觉还是被动,很难。
韩剧《假面女郎》的女主热衷于跳辣舞展现身姿,但因为相貌不佳,只能带着面具当擦边主播。
在同事带着戏谑与鄙夷讨论这个群体时,她会下意识辩护:“那些直播不淫秽”。
即使你平时也不喜欢擦边视频,这一刻,你可能也会站在她这边。
因为我们上帝视角地看见了她在其中收获的肯定与快乐,就理解了这件事于她的价值感。
那么你说,她这是为低俗辩护,还是为自己辩护?
因为受尽了刻板审美的压迫,擦边是女主认可自己美貌的唯一途径。
对她来说,“擦边是自愿的还是被规训的”这个问题,其实没有多大意义。
作为一个极端案例,“服务凝视”就是她生存的指望。
《假面女郎》里亲妈给女主泼冷水
她能知道的,只有当下的,确实存在的欲望。那她能做的,就只有让这个欲望看上去合理一点,再合理一点。
这才是这场舆论⻛波予我最深的感受:
女性的世界,其实难谈“自我”。
她们对疯⻢秀的认同,究竟是女性进步,还是一种更深层次的洗脑?
我记得Dita曾表示,登上色情杂志《花花公子》对她是意义重大的事。
做为外人,我们当然能很暴力地下结论,告诉她:你以为的自由根本不是自由”。
但代入到本人身上,她必须和自己真实的欲望做对抗,并不断地在思考那个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如果我真就是个天然的暴露癖(无贬义)呢?
再想想,这其实是割裂时代下,属于每一个女性的问题不是吗?
我的选择,真的是出于“我的”选择吗?
我对被爱的渴望,到底是我真的渴望,还是我不自觉的一种依附倾向?
我对化妆、do脸的执念,到底是真的仅仅在“悦己”,还是仍旧脱不开“悦人”的惯性?
我不想工作,是因为我被洗脑了吗?还是我的确是个天生的主内人格呢?
我到底有多大程度是父权的产物,又留有多少空间是自己?
我与我自己,真的⻅过面吗?
问题很残酷,只是真相可能确实如此:
于大多数女性而言,做自己是个伪命题,发现自己才是个真命题。
尤其在这几年,我时常能感知到女孩们对自洽的渴求与努力。
很集中一个体现,就是近几年爆红的偶像剧女主,无一不会详尽地被女孩们拿去分析,然后千方百计地得出一个“她是个不同以往的独立大女主”结论。
哪怕是无限符合男强女弱传统叙事的《苍兰诀》小兰花。
我特别能理解这种其实没必要的分析,是女孩们努力地在处理自己的惯性与进步之间的割裂,是我们不愿承认自己被形塑得那么深,以至于人到中年还会对这类包装稍微好看一点的霸总叙事无限上头。
这也是为什么,我对Dita和Lisa始终保持一份理解。
比起用一个“向上自由”“向下自由”去打标签,去承认每一个女性在“自我抉择”上真的很困难,或许更重要。
她们本质上,可能不过是另一个硬凹小兰花成为大女主的我们罢了。
当然,意思不是说这两者能造成的伤害量级是相同的。
只是说,情绪是共通的。
所以去争论,但不要侮辱,去反对,但不要谩骂,去唤醒,但不要用泄愤的方式。
去进步,但不要碾到路上同行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