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有一个名叫倪廷谟的人,此人正是潜山县的县令,为官公正廉洁,人送外号“倪青天”!
这一天,倪县令带着随从在外巡逻,体察民情。路过一座新坟,坟上爬满了苍蝇!
倪县令顿生疑虑“见过新坟,可没见过坟上爬满苍蝇的坟”!以自己多年办案的经验看,此坟定不寻常!
“来人,把此地的地保给我叫来”!
地保来了才知,这坟里埋的人是王某,家境富裕,二十多岁,新婚没多久,得急病死了!家中离此地不远,倪县令便决定去他家中一探!
到了之后,推门一看,王某的妻子李氏,红褂绿袄,绣花鞋,穿得好不鲜艳!
得知来的是县令,赶忙进去换上孝服,哭哭啼啼的出来迎接!
这李氏见了县令,便滔滔不绝的讲述王某的身世,那真是口舌如簧,嘴比脑子还快!
倪县令此时心中便觉得王某的死不像表面那些简单,随即决定带上众人去坟头!
开棺验尸!
到了坟头,命人左右遮伞,刨开土层,漏出“金丝楠木棺材”,此棺价值几千两,可见王家确实富裕!
倪县令大喝一声“开棺”!
就在这时,李氏说话了!
“在本朝开馆乃是大罪,你若以莫须有罪开棺,开棺出来要是没有事,你可知道你该当何罪吗?”
倪县令表示,自己当然知道。
在当时,无故开棺相对应的还有一向罪名“开棺罪”!而倪县令为什么甘冒风险决定开棺?
来自心中的两大疑虑:
“1、刚失去丈夫的李氏本该披麻戴孝、穿麻鞋,她却穿得无比鲜艳!
2、作为新寡,首次见县太爷却是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的说个不停,除了说王某如何可怜,就是俩人如何恩爱,这是不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
以自己多年来的侦案经验此事定不会简单,而这李氏便是重要的人物!”
但此时先不开棺,叫师爷拿出纸笔,给知府写一封书信!
信中表明:
此坟有冤情,需开棺查验,如若开棺,什么事都没有,自己主动离职,并接受处罚!
书信写好,命人快马加鞭送往知府手中,此时的李氏,再无理由阻止开棺!
随着一阵“吱嘎吱嘎”的声音,棺材被打开!王某的遗体果然是骨瘦如柴!
叫来仵作,里里外外、反反复复的查验遗体,结果,一丁点,一根汗毛都没有损伤,豪无破绽!
疑虑在倪县令心中放大。
开棺出来的结果却令自己陷入一个尴尬的境地,当场表示,自己会主动离职!
得知这一结果,李氏嘴角不经意间浮现出一丝冷笑!
这一细节倪县令悄然看在眼中!并断定王某的死定有蹊跷!只是自己目前要怎么摆脱这样的一个困境?
倪县令回去以后,又修书一封给知府。
信中表明:
今日开棺虽没有查出什么破绽,但在棺材合上的那瞬间,死者妻子的行为异常,再给我三个月的时间,细细暗查,如果三个月后,没能破案,愿接受任何处罚!
知府批准了倪县令的请求!
第二天清晨,倪县令脱掉官服,换上便衣,化妆成“算命先生”,微服私访!
就这样在外边走街串巷,体察民情,走走停停,竟走了两个多月。对此案却是没有丝毫头绪!
来到一条大河前,听到河上的船夫和渔民唱歌,倪县令本就是进士出身,文采不凡!见旁边一人唱,他也对歌,见此,对面一位老渔民和他相视一笑,互相作揖!
这是一位打渔多年的老渔翁,姓万,已经60多岁了,虽说年岁颇大,但身手矫健!只是有一条腿有点瘸,正因为这一条瘸腿,得了一外号“万年轻”!
倪县令就和这个老渔翁一起打鱼,打来的鱼就是二人的佳肴!老渔翁表示,要是不嫌弃自己,可以住在这里!
倪县令求之不得,到了晚上,二人又是把酒言谈,越谈越投机!
“万老哥啊,你知不知道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这个死人的事情啊?”
老渔翁说话本就很坦然“当然知道啊,这是一个冤案啊”
“既然你知道,能不能给我讲一讲”倪县令说道!
只见老渔翁话一收,脸一沉!
倪县令随即说道“就当我没说,喝酒喝酒”
过了一会,倪县令又说到这件事,但,老渔翁此时不接茬儿了!
话不投机半句多!
酒喝完,二人准备睡觉。此时正值春季,老渔翁的老寒腿又犯了,揉着自己的腿!
倪县令一见忙说道“老哥,你别动,我自幼学得一手法,我给你推拿推拿”
给老渔翁的腿一阵按摩,老渔翁甚是感动!
随即倪县令用自己算命先生的口吻道:
“老哥,我算了一辈子的命,今天这事我却算不准,你能不能给我指点一二?”
老渔翁表示就这事太容易了!
原来老渔翁不光白天打渔,晚上有时还出去干点偷鸡摸狗的事,喜欢上周围村里去顺点什么!
那一天晚上,老渔翁来到了王某家中,正准备动手拿点什么时,却看见了可怕的一幕,吓得他是目瞪口呆!
倪县令一听“哎呀,原来是这么回事,幸亏你给我指点迷津,你敢不敢去县里报案呢?”
“敢啊,有什么不敢的?”
两人约好第二天中午在县衙相见!
第二天老渔翁“万年轻”来到县衙,才知道昨天给自己揉腿的便是大家口中所说的“倪青天”,这让曾偷鸡摸狗的“万年轻”非常惶恐!
那这“万年轻”到底在王家看到了什么呢?
“万年轻”和李氏当堂对质,起先李氏拒不认罪,这“万年轻”就把那当晚的事一五一十的还原了出来!
那晚,李氏和另一个男人正嘀咕密谋着什么,而床上的王某看样子确实是重病了,奄奄一息!
那男子手中拿了一根一尺多长的竹竿,李氏的手里拿着一根香。
那男子把王某翻身趴着,褪下裤子漏出臀部,李氏把那根竹竿的一端对准王某的臀部,另一只手拿着香在竹竿的另一端一烫。
这竹竿里装的是一条小蛇,就这样蛇钻进了王某的身体里,一声惨叫,王某毙命!
身体外表是一点痕迹都没有!
而现在唯一能证明这件事的办法就是“二次开棺”!
带上众人,再次开棺,此时距离王某死亡已经两个多月了。打开棺材明显看到肚子里确实有一条蛇!
这个案件是“表兄寡妇通奸”,二人图谋王家的财产,而李氏和王某的表兄二人又相好,看着王某重病,却迟迟不咽气,就实施了这么一个毒计!
根据当时的《大清律》判二人“一斩一剐”,表兄砍头,李氏凌迟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