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我无法理解,自己的亲生女儿,怎么下得去这种狠手?
第二次看,我理解了,正因为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自以为打了没有责任,所以才下得去手!
孩子在背后叫爸爸,明显是释放亲密的行为,内心也是想唤起父亲同样的感情,结果换来的却是飞起一脚。
不敢想这一脚会给孩子留下多大的心理阴影——可能从此会封闭起内心的真实情绪,不愿与人交往;也可能从此变得自卑敏感,无法再释放出真正的生命力。
很多家长,在孩子出现心理问题时不理解,总问“平时好吃好喝地养着,怎么会出问题呢?”
答案其实就在每一次批评与打骂中。
像这个视频,孩子真是淘气犯了错,家长动用“惩戒权”教育一下也未尝不可,可这个孩子到底做错了什么呢?
说白了,就是这个爸爸想找一个弱者发泄自己内心的负面情绪,而孩子此时刚好撞了上来。毕竟对这种人来说,人生中唯一能无成本伤害的,也只有孩子了。
这就是心理学上典型的“踢猫效应”,人的不满情绪和糟糕心情,会沿着等级和强弱组成的社会关系链条,一层一层向下传递,而无处发泄的最后环节,也就成了最终受害者。心理疾病,也是通过这种方式,代际传染的。
从法律上讲,这种单纯为了发泄的施暴行为,已经脱离了“教育”和“惩戒”的范畴,而是典型的“家庭暴力”。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否则,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情节较轻的,警方会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送达当事人及居委会,由后者监督回访,如果再犯,则从严处置。
情节严重的,则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理,殴打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加重情节,最高可处15日拘留并处罚款。
当然还有第45条,“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话,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情节再严重,则可能会按“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当然了,这种人最大的报应不是法律,而是来自自己性格所造就的命运。
一个会飞踹女儿的人,在待人接物和为人处世上,一定也存在巨大的缺陷。
大家应该也见过这种情绪不稳定的人,他们总是很难获得贵人的眷顾和机会的垂青——越失败,就越会继续失败,而他再将对失败的焦虑用暴力传递给家人,孩子长大后也会与他离心离德,最终只能收获一个失败而凄凉的人生——佛家所谓的因果循环,大致如此。
说回这件事,我看到评论区已经有很多网友在艾特当地妇联和警方,那么我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介入,给这位只会“恐吓”的父亲来一点点法律的“恐吓”——毕竟这是他最能理解的对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