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晓不予索赔

金天乐事 2025-03-23 17:14:48
  有人天真的认为,买了退市股票,大不了索赔呗。   其实,太天真了。   有的能够索赔,不属于您的过错,而是企业的过错。   有的不能索赔,那是因为你明知而买的过错。   收到监管函后买入的股票,通常无法索赔。   具体是:   一、不能索赔的常见情形   1. 买入时间在违规行为揭露后。   若在监管函或立案调查公告发布后买入股票,由于违规信息已公开,投资者被视为已知风险,损失与违规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无法索赔。    2. 上市公司无实质违法行为。   监管函可能仅提示风险,若调查后确认公司无虚假陈述、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投资者无法索赔。   3. 损失与违规行为无关。   若股价下跌由市场整体波动、行业政策等非公司违规因素导致,不能索赔。    4. 超出法定索赔时间段。   法院通常限定可索赔的买入时间段(如违规行为发生日至揭露日之间)。   例如,云内动力索赔区间为2020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15日,之后买入的不符合条件,不能索赔。    5. 未及时采取法律行动。   证券索赔诉讼有诉讼时效(通常3年),超期未起诉则丧失权利。   二、防范建议    1. 关注公司公告与监管动态。   避免在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收到监管函或负面新闻披露后买入股票,此类时点后买入风险高且难索赔。    2. 分散投资降低风险。   避免重仓单一股票,减少因个股违规导致的损失。   3. 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若怀疑持仓股票存在违规,保留交易记录并尽快咨询律师,确认是否符合索赔条件。例如,云内动力案中律师明确限定了索赔区间。   4. 保留完整交易证据。   妥善保存股票对账单、账户信息等,作为未来维权依据。   总之,能否索赔的关键在于:买入时间是否在违规行为发生至揭露期间,且损失需与违规直接相关。   投资人应主动规避“利空后买入”的风险,并通过法律咨询明确自身权利。   如:东方集团(600811)的索赔时间段存在不同律师团队的判断差异,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主流索赔时间段   根据多家律师事务所的最新公告,主流索赔条件为:   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22日之间买入东方集团股票,并在2024年6月2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对应东方集团2020年年度报告发布日,该报告被证监会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是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起点。   揭露日(2024年6月22日):以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次日为揭露日(实际立案日为2024年6月21日),此后的投资者被视为已知风险。   二、其他律师团队提出的时间段   部分律师根据案件进展调整了索赔条件:   1. 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2月28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2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   2. 2024年6月18日前买入,并在2024年6月19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   三、差异原因与建议   不同时间段源于对揭露日认定标准的分歧:   主流观点以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公告日(2024年6月21日)为揭露日,次日(6月22日)为买入截止时间。   部分律师可能将公司风险提示公告或调查进展作为揭露依据,导致时间段调整。   投资者操作建议:   1. 优先以主流时间段(2021.4.30-2024.6.22)判断资格,符合条件者可准备交易记录等材料参与索赔。   2. 若在其他时间段交易,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认是否符合法院最终认定的索赔范围。   需注意:诉讼时效通常为3年(自揭露日起算),当前为2025年3月,投资者应尽快采取法律行动。   我不买这些股票,但要知晓。 【不为他人嫁衣,只为自己添衣裳,个人操作记忆,不作投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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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天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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