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八十多年过去了,再回看《南京条约》的内容,不由得一声叹息

吕布省愚 2025-01-19 03:24:23

副标题:清朝历史杂谈26-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所签订的《南京条约》,远比教科书上讲述的内容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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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道光二十二年,是为公元1842年,清朝在对大英帝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那位一生基本上碌碌无为,最伟大的举措就是一脚踢死了自己长子的道光帝,在“英吉利何往?陆路可通否?”的惊人言语后,被迫认识到这个世界的广大,也不得不承认满清与世界海洋文明强国之间巨大的鸿沟。

由此,签订的《南京条约》便是满清政府实际所签署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这是九年义务教育为大家所普及的基本常识。

但实际,当时双方代表在江宁府静海寺谈判,此地位于今南京市鼓楼区,并在泊于江宁府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汗华囇号上签署《江宁条约》,这也即是后来普遍被称为的《南京条约》。

咱先述说另一个常识,这不平等的条约是直到何时才从法理上被废止的呢?一百零一年后的1943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与英国签订《中英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条约与换文》废除部分过往不平等条约内容,例如领事裁判权。但实际上,《南京条约》所造成的影响,远不是1943年就结束,这里的过往,想必就不必赘述了吧。

《南京条约》签署图

珍贵的当时史料记载,《南京条约》原件之一由英国政府保存,而另一份正本现存于台北博物院。那有着特殊地位的《南京条约》中,除了众所周知的割让香港岛之外,其余的内容是什么呢?今天,咱们就用简单的三千字,进行叙述。

·第一条内容便让人没有想到

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南京条约》的第一条内容是什么?想必很多朋友都会说割让香港岛,不至于的,有时候讲正经事之前要做的,就是把基本盘定好。

而此处,《南京条约》的第一款实际是:

“嗣后 大清 大皇帝、大英 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着实没想到,这第一条是这样一条有着难以形容的情绪在其中的规定。或许,英国人首先担心的是,英国人住在清朝管辖范围地的安危;再者,含糊其辞的表达,是不是也意味着满清统治者也需要给予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中华普通民众的安全。

签约所在地-康沃利斯号

毕竟,晚清时期,还抱有所谓“蛮夷入侵”,所谓“华夷之辩”,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满清统治者依然以天朝上国自居,自认为是“天下”所有臣民的君父,又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传统思维下生存,实际上早已经与当时世界上普遍的文明认知有着较大的偏差。所以,英国人规定满清统治者首先也要把自己管辖内,为自己纳税的民众给予足够的权力的时候,一场认知的战争从这篇条约签订之后,势必要继续打下去了。

·第二第三条与土地有关

《南京条约》的第二条与第三条,都与土地有关。

第二条为:清政府向英方开放五口通商,即沿海的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港口,允许英方于该五处“城邑”派驻领事、管事等官式外交代表,并允许英商及其家眷居于上述口岸。

第三条为:清政府将永久割让香港岛予大英治理。

这两条就不用赘述了,这两条的名字显然比第一条大得多。

·第四至七条与金钱有关

第四条至第七条,都与钱有关,其内容大致是:

清政府向大英赔偿烟价六百万银圆、公行商欠三百万圆,以及水陆军费一千二百万圆,共二千一百万圆,并废除须经公行进行贸易的制度。清政府即时付款六百万圆,之后三年(也就是公元1843-1845年)分别按每年六百万圆、五百万圆及四百万圆赔清款项,每半年分期付款一次。

后世人作画所表达出的中心思想还是很统一的

六百万烟价与三百万商欠,在贸易公平的原则上来讲,这其实是无可厚非的。这里面真要说丧权辱国的,便是那1200万军费了。这就好比,现代法治社会下的民事官司,败诉一方要承担诉讼费一个道理。受辱,有时候,也就在低头给钱的那一瞬间。

·第八至十三条与认知有关

接下来的内容,名气就可能没有割地赔款那么大了,而这些内容大部分与当时的认知息息相关。

第八至九条:清政府释放在中国被囚之英国人,同时赦免与英人有关之中国人,并释放因为“英国事”而被捉拿监禁的中国人。

第十条:两国共同订立进出口关税;英商货物在其中一处通商口岸按例纳税后,即可由中国商人遍运中国各地,不得加重税。

第十一条:中英两国文书平行,两国官员用照会往来。

第十二条:清政府付清首期六百万圆赔款后,英军撤出江宁、镇江及镇海等处;待赔款全数付清及五口通商落实后,英军亦撤出定海舟山岛及厦门鼓浪屿。

第十三条:条约交由大清及大英两国君主批准,并尽快换约。

其中,第九条的内容似乎尤为引人深思,英国要求满清同时赦免与英人有关之中国人,并释放因为“英国事”而被捉拿监禁的中国人。咱们进一步思考,这里所谓的中国人,很大程度上就不太可能是当时的既得利益者,而是渴求改变,有着较高国际视野与现代外交思维的先驱者。可惜,在满清看来,这些人都应该囚禁。所以,为这些叫苦叫冤的,居然是英国人,您可敢信?

·关起门来,连正经翻译都没有

其实,这影响极深的《南京条约》当时存在中文英文两个版本,原版当然是英文的,从英文翻译为中文的过程中,出现了错误,造成了后来极大的烦恼。

由于满清缺乏通晓英语的外交官员,所以《南京条约》的中译工作均由英方人员担任,当中主要由大英的外交官马儒翰、传教士郭士立和罗伯聃负责。您别看这三位都取着汉名,三位可都是外国人。

马儒翰是英格兰人,郭士立是说母语为德语的普鲁士人,而罗伯聃更是传奇,1840年其将将伊索寓言翻译为中文,是当时仅有的能说流利北京话的西方学者。

结合一个客观的背景,即是当时的翻译条件并不如现在的成熟,所以清朝政府的版本和英国政府的版本在文意上出现了差异。

其中,著名的条约第二条的中文翻译版本为:

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大英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

而其英文版本规定英方委派的“总监或领事官员”,与从事商贸的“臣民连同其家眷及相关机构人员”均可于五个通商口岸的“城镇”中居住;而中文译本则仅允许英方“领事、管事等官”居住于“城邑”,其余商贸人员及家眷一律只许居于“港口”。清方官员根据中文译本与英方屡起争执,令英人迟迟未能进入广州城,成为了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原因之一。

没想到吧,一个翻译问题居然能为第二部进行铺垫,这几乎成了后世影视作品才会学习的桥段。但是,因此受到无辜牵连的中国民众们,又有几人知道这是满清当时浅薄的认知所导致的呢?

对了,顺便说一句,当时被派去参加《南京条约》谈判的两个人,一人是耆英,另一个是伊里布。这两人是谁呢?好好的介绍一下,耆英的祖上是穆尔哈齐,这穆尔哈齐是努尔哈赤的二弟,论辈分,耆英与嘉庆帝一个辈,比道光帝长一辈。而这伊里布也不是外人,他的祖上叫巴雅剌,而巴雅剌是努尔哈赤的五弟,伊里布论辈分与道光帝平辈。

耆英的真实长相

莫名其妙地选择了努尔哈赤弟弟中的两名后裔去背锅,看来道光这老头心里的点子倒还不少。

有道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在满清看来,他永远是蒸蒸日上,千秋万代的,即便是到了《南京条约》签订后,没想到这才是潘多拉魔盒打开的时间节点。由此对华夏大地上普通民众的认知影响,自此便一发而不可收拾。谁又能解开其中的深意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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