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法拍房,5年的物业欠费该由谁交?

金派律师 2024-09-11 07:19:19

当前房价下跌,法拍房起拍价更是深不见底,一不小心就会捡漏。以前的同事王大胆每天就在淘宝法拍房里仔细摸排,对比地势楼层甚至装修都层层筛选。终于在市中心选中一套,经过惊心动魄的几轮竞价,终于如愿拍下。老王躲过了长租、老年占户的坑,没想到房产证办下来之后入住时物业告知补缴5年的物业费。

“我刚刚取得房产证,之前的物业费与我无关”。

经多次催要无果,物业公司和老王只能打起官司。

法庭上,老王才注意到《拍卖公告》中第八条载明“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交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这白纸黑字,是否算数?

物业公司认为,网拍时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包括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老王可以到相关部门咨询涉案房屋的情况,你不去调查说明你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只能责任自负,对涉案的物业欠费承担偿付责任。

王大胆找到我,他认为,《拍卖公告》第八条载明的“水、电、物业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不合法、无效。物业费是谁欠的,就应由谁支付。

这个钱到底由谁出呢?

第一,原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费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约定。案涉房产欠付物业费已达5年。业主违约迟迟不交,物业公司怠于催要,而导致欠付物业费达5年。现因拍卖变更业主,据此免除原业主合同义务有失公平合理性。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原业主应当向物业公司支付所欠物业服务费。面对本身就是执行难的案件,可以从拍卖款结余部分支付。

第二,案涉房屋的《拍卖公告》等文件明确载明了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王大胆自愿参与竞拍,应视为其接受和同意《拍卖公告》的上述条件。其参加竞拍前就理应该自行去了解、核实案涉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等欠费的情况。参与竞拍并取得案涉房屋产权,就已经表明其同意承担案涉房屋所欠物业服务费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王大胆对所欠上述物业服务费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关注我,解析身边的法律现象。

0 阅读: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