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赛季全国短道速滑青少年锦标赛
竞赛规程
PART.01
比赛日期和地点
2024年3月14日-17日
河北承德
PART.02
比赛组别
(一)各组别年龄规定
A组:2004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 日出生
B组: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出生
C组: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出生
D组: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出生
(二)运动员年龄确认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PART.03
比赛项目
(一)A组、B组
男子:500米、1000米、1500米、5000米接力
女子: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接力
团体:男女混合团体2000米接力
(二)C组、D组
男子:500米、1000米、2000米接力
女子:500米、1000米、2000米接力
PART.04
运动员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三)符合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规定。
PART.05
参加办法
(一)参赛单位或个人须在中国滑冰协会完成注册。
(二)2023-2024赛季全国短道速滑U系列中小学校际联赛,各组别取2站最优全能积分之和前32名运动员,可参加相应组别比赛。
(三)2023-2024赛季“冰轮之星滑起来”短道速度轮滑及短道速度滑冰全国总决赛,各组别全能积分前3名运动员,可参加相应组别比赛。
(四)随短道速滑国家集训队在2023-2024赛季国际比赛中出场比赛(含参加接力比赛)的运动员,可参加相应组别比赛。
(五)获得资格运动员名单由组委会负责统计并公示。以上资格均采用实名制,即获得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得替换。
(六)各参赛单位各组别限报1支队伍参加接力项目比赛,不得跨单位组队。如因取得单项参赛资格运动员人数不足,无法组成接力队伍的,可额外报名运动员仅参加接力比赛。
(七)男女混合团体接力项目限报男女各3名运动员参赛。其他接力项目分别限报5名运动员参赛。
PART.06
竞赛办法
(一)竞赛日程详见赛事通知。
(二)执行中国滑冰协会审定的最新短道速滑竞赛规则。
(三)各单项第一轮分组,按本赛季U系列比赛该项目累计积分排名进行分组,无排名者列后。如有参加国际比赛,优先编排获得国际赛事积分的运动员(国际比赛顺序为:世界杯全能积分排名、四大洲锦标赛单项排名、世青赛单项排名、青年世界杯全能积分排名)。接力比赛第一轮采用公开抽签分组。
(四)A组每轮次1000米、1500米均设定最低时间标准(男子1500米:2分34秒;女子1500米:2分42秒;男子1000米:1分34秒;女子1000米:1分40秒)。如某轮次中某组第一名运动员,未达到最低时间标准,该组运动员将不具备晋级的条件。
(五)各项目进行A、B组决赛。
(六)赛前1-2天为官方训练时间。
(七)各参赛队须在赛前,提供A组运动员防切割服等级检测报告(三级及以上),附上由各参赛队主管部门盖章的防切割等级担保证明。其他组别参赛运动员穿着防切割服的等级不低于二级,并佩戴短道速滑专用护具:具体包括头盔、护颈、护踝、防切割手套、护腿板。赛前训练和比赛期间,如因装备产生的任何安全问题,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
(八)对违反体育道德、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恶意犯规、操控或干扰比赛、兴奋剂违规等赛风赛纪和兴奋剂问题,将依据有关规定顶格处理,视情节严重情况,可取消该运动员和代表单位所有单项和接力项目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PART.07
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各项目前 8 名颁发证书,前 3 名颁发奖牌。
(二)如不足8人/队(含)参赛,按比赛人/队数减一录取名次。
(三)A组全能积分前12名运动员、B组全能积分前3名运动员,获得参加2023-2024赛季全国短道速滑冠军赛的资格。
PART.08
报名和报到
(一)须于赛前两周在中国滑冰协会官网进行报名,并在赛前3天17:00之前在网上进行参赛确认。未按时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本站比赛。
(二)各参赛队和各站比赛的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录像回放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发令员等主要裁判最晚于赛前3天报到,其他裁判最晚于赛前2天报到。
(三)各参赛队和运动员自行承担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技术官员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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