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八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始建于1951年,其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2002年,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目前开设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5个本科专业,8个培养方向。
招生规则:
1. 院校志愿及录取
(1)音乐学、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执行。
(2)在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3”模式省份,不设科目要求。“3+1+2”模式省份要求如下:辽宁:各专业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要求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为准,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其他省份:在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的省份,只招历史学科类;在不分列招生计划,不分别投档的省份,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皆可。
2. 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录取原则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考生进档后,根据录取原则,按相关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以下为厚德路画室整理的沈阳师范大学2024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