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对于很多网友来说,平常所谓的男女关系,除了夫妻兄妹就是情人了,而作为很多未婚的年轻女孩,专门找已婚有背景的男子当小三,是最为让大家所不齿的。不仅违反了社会道德,同时也让另一个女人遭受不幸。
但是,真正的很多已婚有身份的男人玩婚外情搞出轨,大多数都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来对待的,根本就不可能把原配夫妻和孩子抛弃不顾,去跟一个有年龄差距和思想代沟的女孩去结婚。所以,大多数女孩都是抱着利益的目的,才跟男方在一起厮守。
近日,北京市高院就宣判了一起90后女孩,与一名比自己大27岁的央企已婚男领导搞婚外情,最终因为男领导无法答应跟女孩结婚,女孩跟男领导提出分手并要求赔偿。在女方收到男方的200万补偿款之后,被男方以敲诈勒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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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这种所谓的老少恋,聪明人都可以看得出来,女孩图的是男领导的权力和金钱,根本就不可能跟一个比自己大27岁的中年男人产生爱慕和真情。而男领导对于90后女孩的投怀送抱,自然是心知肚明来者不拒。
所以,当该名90后年轻女孩,自以为牢牢地以自己年轻的优势,吸引到了男领导之后,等着想修成正果取代男领导的原配,自己成为官太太幸福一生。岂不知该名老领导也不是吃素的,就是不答应跟原配离婚,同小三结婚。
当男领导把该名90后女孩玩到了快花期已过的而立之年的年龄,才让该名女孩猝不及防觉得修成正果无望,因此才跟男领导提出分手,并且索要了巨额的补偿金,作为自己的青春损失费,来得到财富的自由。
而该名男领导的所作所为,不得不说太厉害了,否则也不可能坐到央企领导的位置,直接来了一个反手举报,这样就把该名女子成功地送入了牢狱。毕竟双方都是成年人,女孩的投怀送抱,本来就是自取其辱。
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女孩的性同意年龄是14周岁,即便是未成年人如果贪图钱财,心甘情愿陪老男人睡觉,也不会犯法的。何况,该名90后女孩跟该名央企领导走到一起,最起码也是大学毕业之后,20多岁的年龄了。
而至于女孩为什么跟男领导索要补偿金,肯定是觉得自己陪了男领导这么多年,心有不甘才不想人财两空。而男领导也不是个傻子,起码知道女孩肯定在大学期间,也有男朋友的同居历史,人家才不会把女孩真的当作宝贝金屋藏娇。
现在的很多女孩在大学期间就跟男朋友同居,有的甚至不止一个甚至多个男朋友,还美其名曰仅仅是谈恋爱。等玩得差不多了,才想着找一个家境殷实的男人结婚,而且还想以处女的名义索要高额的彩礼钱。
其实,同居跟结婚没有什么两样,只差一张结婚证罢了,当一个女人陪自己的男朋友同居三年,而后再找对象结婚,这跟男方娶了一个二婚女没有什么区别。所以不管你多年轻,只要不是处女,心甘情愿同男人同居就别说是强迫。
这样一来男方就不可能给女方补偿金了,毕竟性爱是双方自愿的,何况性关系也是男女平,不要说女人吃亏了男人就不吃亏。一边想以女权的名义索要补偿金,一边又以女权的名义高喊恋爱自由,这是很可笑的逻辑。
而更可笑的是该名央企男领导,不仅成功把该名90后女孩告上了法庭,还把女孩的哥哥也送入了法庭。原因就是该名女孩在其哥哥的授意之下,多次跟该名央企男领导索要高额赔偿金,并且多次威胁举报对方。
后在央企男领导跟90后女孩及其家人多次谈判之后,央企男领导答应对方“三个国企工作岗位,以及200万的补偿金。”而在央企男领导支付给女方200万之后,立马就选择了报警,告女孩及其哥哥涉嫌敲诈勒索。
最终,法院接受了央企男领导的报案,成功把90后女孩及其哥哥刑事拘留,并且判决90后女孩因敲诈勒索罪获刑十年,其哥哥因为出谋划策被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女方家人认为央企男领导所给的200万补偿金为民事赠予,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
很多网友看到这里都纷纷跟帖留言,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大家的一致意见就是,虽然男方的做法有点不地道,但是女方的动机和行为也是自取其辱根本就不值得可怜。同时,法院的判决之所以说是公正的,就是让那些抱有贪图金钱为目的甘愿当小三的女孩敲响了警钟。
如果一个女孩能好好找一份工作,或者在一个工作岗位上找一个同龄的男子结婚成家,这才是真正的人生规划。而不是一开始就想着背靠大树(大叔)好乘凉,结果大树(大叔)玩腻了之后,又把女方甩开了,并且女孩还被摔得鼻青脸肿。
山东一名网友跟帖留言称;“如果女孩仅仅是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赔偿金,说不定男方还会认真考虑一下。坏就坏在女孩的哥哥出谋划策,把原本的经济纠纷变成了敲诈勒索,还多次威胁男方才换来了兄妹俩的牢狱之灾,太不值得了。”
可见,人还是不要贪得无厌,干什么事情都有一个底线,一旦超越了底线对方和自己都会遭受损失的。男方失去的也许是名誉,而女方失去的却是青春和自由。大家说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