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订婚强奸案的朋友都知道吧。一审审判长答记者问时,详细披露了判决男子三年有期徒刑的法律依据。1女子陈述反对婚前性行为,2女人两大臂有於青,3,女子情绪激动,放火烧了男子的窗帘和柜子。还有丈母娘的含糊不清的几个嗯嗯的录音。
丿后来网络披露女子处女膜完整,其阴道擦拭物,闪裤均未提取到男性生物检材时。各大播主律师都表示为性器’否接触性强奸罪,,这一论点很快就被人定,但说,笑脸老愚头,在封闭的空间,没有第三方在场,,公安机关无法提供证据,现行的法律也不能以莫须有的臆想对男子定罪吧?所s以就冒出一个老粱不郁闷和其它媒体,说女子处女膜结构特殊,不容易破裂,但还是认定男子强奸罪?不仅如此,老梁还说可能是男子来子身体的原因故而无精液提取物,处女膜才保全了完整的处女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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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持此观点的不仪是老梁不郁闷还另有其人?

,但是,,可能是女方的处女膜结构特除,还有可能是男子身体的原因,否定之否定也就是肯定,可能的可能也就是不可能,,因为不可能的可能的可能在时间发生在同一事物上。故而判男子强奸依然证据不足。判案法官仍然有追责的风险。
1时隔一年多,法官又提出了女女下体损伤达二级标准,子宫颈黏膜的撕裂伤痕不可能是性器官的接触的原因引起的,

’不仅宫颈黏膜损失,两大臂於看除外,又多出了手腕环形也是男方造成的

’这一从未报道过的证据竞然从一个女主播只中益出,看来一年的时间,法官没有少下工功,还是采用了亡羊补牢好方法。
,希望关注此案件的朋友关注一下,既然女子下体有二你损伤。为什么审判长不公布天

下,而用八芊子打不着,人人质颖的证据?而女播主又用性器官接`女为不可能造成宫颈黏膜提伤,为何不直接说,是男子的性器官的插入行为导致的,为什么说的不是那么理直气壮。,时隔一年之久。会不会是因嫁人生育造成的,然后借医生的手,办自己的事,谁又能说的清楚呢?我们可不会听风就是雨偏听偏信。

∨现在的女人)就是缺乏伦理道德。一捞取男人的钱财。没结婚就和男人到北京游玩。让别人给她花费二万三千快钱买金戒。不知是否发生过争议的性夫妻生活,竟然还有人为其洗白,让适婚的男青年情何以堪。谁还敢踏入婚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