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本报从天津市南开区政府获悉,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6·4车辆伤害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4年6月4日,位于南开区快速路与天拖北道交口西北侧地块内,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1名工人在洒水车驾驶室外起动车辆导致车辆失控溜车;附近的另1名工人发现溜车后,在试图进入洒水车驾驶室紧急制动车辆时,头部遭到洒水车和停靠在后方的一辆装载机铲斗共同挤压,不幸身亡。
本报发现,涉事项目的场地产权单位为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场地管理方为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看管方为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其中,2021年,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看管协议书》,约定由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看管。2023年,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与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看管协议书》和《安全管理责任书》,委托该单位对本地块内所有设施设备、地上物等进行全面管理以及负责本地块的安全保卫和环保工作。
本报注意到,事故调查组指出,涉事企业存在多项问题,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其中,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执行,隐患排查不到位,应急救援预案缺失。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场地管理单位,对委托看管单位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到位。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场地产权单位,对委托看管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和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缺失。
最终,事故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人违章作业以及非专业救援人员应急救援措施不当等因素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对事故责任人员和企业提出了处理建议。其中,刘某军,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建议政务警告处理。
李某,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建议通报批评处理。
谷某,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土地征收部部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建议由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批评教育处理。
祝某,天津市南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建议批评教育处理。
宋某某,嘉陵道街道办事处公共安全办主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建议批评教育处理。
张某来,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庆东伟业公司已对张某来作出开除的处理决定。
张某仁,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实际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处以2.4万元罚款。
庆东伟业(天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建议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调查组还建议相关部门对天津市市政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文|中国基建报 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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