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赣商网讯 10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被罚款40万元,四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因存在“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违法违规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于10月13日对其作出罚款40万元的处罚决定。
此外,因对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事项负有责任,黄徐冠雄(时任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张斌(时任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王安群(时任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计军(时任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市场营销科科长)四人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尹谱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