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B5投资移民的申请过程中,不少申请人对于资金的赎回问题有着诸多疑问,尤其是涉及到二次投资(二投)的情况。
今天,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在EB5老政与新法之下,关于二次投资资金赎回的那些事儿。
一、老政下的二次投资:资金赎回需谨慎
答案并非绝对。能否退出,关键还是要看二投项目的封闭期。
比如,如果项目的封闭期是五年,那么即使你提交了I-829申请(即去除条件式永久居留身份的申请),在封闭期满之前,资金也是不能赎回的。
这意味着,如果你在提交I-829申请后还有剩余的封闭期限,比如三年提交I-829后还剩两年,那么这两年的资金是不能提前赎回的,你需要继续等待。
这一原则体现了“同进同出”的理念,特别是在二投、三投的项目中,申请人的话语权相对较低,选择权也有限,因此会更加被动。
二、新法之下:投资周期大幅缩短
然而,在新法之下,这一局面将得到极大的改善。
新法缩短了EB5投资移民的最短投资期限,甚至可以缩短到两年时间。
这意味着,在新法之下,申请人无需再经历二次投资或三次投资的过程。
即使遇到排期问题,也不用担心二投或三投的困扰。
因为整体的投资周期被大幅缩短,申请人可以更加灵活地安排自己的资金和时间。
综上所述,EB5投资移民的资金赎回问题,与项目的封闭期以及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密切相关。
在老政之下,申请人需要更加谨慎地考虑资金的赎回问题;而在新法之下,则无需再为此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