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女子拒绝与领导发生关系被打,警方立案检方不起诉

用舌头说话 2024-07-29 19:04:36

近日,山东威海一女子称,自己因拒绝与崮山镇人大副主席唐某某发生关系,竟遭对方殴打致鼻梁骨折。如此恶劣的行径,本应是故意伤害罪,但检方却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去年 6 月份,女子与唐某某曾有过一段恋爱经历,但最终未能修成正果而分手。本以为就此分道扬镳,没想到,唐某某的再次邀约竟成了女子的噩梦。

两人约好在在地下车库里碰面,女子坐在副驾驶位置,之后,唐某某接下来的要求却让她瞬间傻眼。唐某某直接提出要在车上与她发生关系,这种荒唐的要求怎么会答应。

可谁能想到,仅仅因为拒绝,唐某某便丧失了理智,恼羞成怒地挥拳砸向女子的面部。这一拳,打碎的不仅是女子的鼻梁,更是她对人性的信任和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女子在遭受殴打后,选择了报警。警方迅速行动,将唐某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处理。女子也进行了伤情鉴定,结果显示为轻伤二级。

警方依据伤情,以故意伤害罪将唐某某立案,并移交给检察机关。 一切似乎都在朝着正义的方向发展,大家也都在等着法律对唐某某的严惩。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检方竟退回了警方的文件,声称唐某某存在防卫行为,要求警方进一步侦查并提供新的线索。

看到结果,网友们纷纷炸锅了,明明是唐某某主动施暴,女子明确表示自己未曾主动攻击过他,怎么就反变成防卫行为?难道是唐某某所谓的“防卫目的”没有达到?

即使是夫妻关系,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发生关系,都构成了强奸罪,即便未遂,也应负刑事责任。更何况,这两人早已分手,毫无关系! 记者联系到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应却是双方均有殴打对方的行为,案件事实不清晰。这样的回答显然无法让人满意。

如果是两方互殴,一方受伤,另一方就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在伤情达到轻伤或以上时,更是涉嫌故意伤害罪,受伤者有权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事发生之后,唐某某曾给女子写过一份欠条,称双方已达成和解,并支付 5 万元费用。但这就能掩盖他的罪行吗?就能让他逃脱法律的制裁吗?

视频曝光后,网络舆论持续发酵。网友们指责检方存有包庇行为,伤情鉴定如此明确,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问题?难道这个伤情鉴定不能作为直接证据?

环翠区在注意到此事的严重影响后,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并表示将依法依规展开核查,真相将会在调查之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但截至目前,唐某某仍在岗位上,甚至以开会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人们不禁要问,当地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其调查对象是否包括人民检察院以及参与此案的检方人员?

正义是否会迟到?是否会缺席? 这起事件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暴力案件,更折射出了权力与法律、人性与道德之间的复杂关系。一个人大副主席,本应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却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的行为。而检方的不起诉决定,更是让公众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在这个法治社会,每个人都期待着公平正义的阳光能够普照每一个角落。

我们不能让权力成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不能让受害者的哭诉被淹没在黑暗之中。 我们期待着联合调查组能够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真相,还受害者一个公道,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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