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一日清晨,江某睡眼惺忪,前一夜他跟富婆杨小姐在别墅中几番云雨,此时只觉疲惫不堪。
江某揉了揉眼睛,却发现手上似乎有一些黏糊东西。
房间没有开灯,江某摸来摸去终于寻到了台灯开关,打开灯一看,眼前场景让他终生难忘。
“死人了!”
只见他双手都是鲜血留下来的痕迹,再看昨晚同睡一床的杨小姐,此时早已没了生命体征,鲜血浸润整个床铺。
杨小姐仰卧在床上,表情惊恐,身上到处都是血窟窿,内脏都被扯了出来。
谁杀的啊!
江某被这一幕吓傻了,十分崩溃的拨通了报警电话。
江某这一年26岁,是一名健身房的私人教练,他大学就读于体育专业,身强体壮,长相英俊,特别受同学们的喜爱。
毕业后在健身房也是人气很高,受到很多女学员追捧。
工作了几个月的江某发现自己的薪水似乎有点低,但是同为健身教练,有些同事就是住豪宅开豪车,自己却还在租房子。
他请教自己同为教练的同学,同学只是说:“伺候好学员,钱就自己上门了!”
同学的话十分直白,但当时的江某并没有明白“伺候”的含义。
在江某众多客户里面,杨小姐是和江某关系最紧密的。
杨小姐这一年32岁,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至今未婚。
为了庆祝女儿顺利入职,父母特地把他们名下的一栋别墅转赠给了杨小姐,而她的哥哥更是直接送上了一辆跑车。
这种家庭环境是江某羡慕不来的,他家庭条件一般,家里面还有一个常年患病的妹妹,和杨小姐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杨小姐虽然已经不用发愁这辈子的吃穿用度,但非常注重个人的形象管理。
在选择教练的时候杨小姐一眼就看上了江某,手臂孔武有力、胸肌挺阔、长相也是杨小姐喜欢的小鲜肉模样。
江某并不是知道是自己的脸和身材吸引了杨小姐,在教学过程尽心尽责,不敢有半点越距动作。
反倒是杨小姐对江某展开了猛烈的攻势,她时常要江某手把手教自己动作,趁机就和江某来上一些亲密接触,整个健身房的人都知道这件事情。
一次健身课结束之后,杨小姐邀请江某外出吃饭,直接就把他带到了饭店的一个包厢里面,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让江某觉得很不自在。
杨小姐是一个急性子的人,吃饭的时候直接就把手搭在了江某的身上。
江某犹豫了一下,看着眼前这个疯狂给自己抛媚眼的女人,想到对方背后的资产,他最终同意了杨小姐的亲密。
杨小姐见到对方不反抗,直接就开启了猛攻。
“要不,今晚就别回了吧,太晚了,去我那好了。”
杨小姐知道江某家住得远,饭店这里过去路途遥远,但是自己的别墅就在这附近,很是方便。
不用多说都知道,杨小姐就是故意订在这里吃饭的。
江某没想到吃个饭也不简单,但既然杨小姐那么热情,自己似乎也没什么损失,他就答应了。
就这样,江某坐上了杨小姐的跑车,来到了她的别墅。
刚进家门杨小姐就扑了过来,直接把江某按到了墙上,吻了上来,边吻还边解江某衬衫扣子,看来是急不可耐了。
两人都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江某一把就把杨小姐抱了起来,在她的指引下往卧室里面走。
江某身强体壮,两个人就这样折腾了一晚上。第二天起来杨小姐趴在江某身上娇羞地称赞着江某昨天的表现,两人就此也就确定了这层“皮肉关系”。
在那以后两人经常来到杨小姐的别墅约会,江某把杨小姐当成了自己的知心伴侣。
但杨小姐却没有把江某摆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上,江某对于她来说不过是一个陪自己玩乐,能够满足自己性欲的人,他随时可以被替换。
两个人发生关系后没多久,江某就发现杨小姐和健身房里面另外一个教练也好上了,两个人似乎也发生过什么事情,这让他大为恼火。
这件事情上杨小姐也没有对江某做出丝毫隐瞒,她大方承认了与那名教练发生过关系,表示他们两个自己都爱。
此时江某的妹妹因为心脏病需要手术,江某家里需要好大一笔钱,江某自己工资微薄,但妹妹的手术迫在眉睫,没有办法的他找杨小姐借了一些钱应急。
杨小姐也是爽快,当即就解决了情郎的经济问题。
因为杨小姐帮助过江某,江某也不好和她撕破脸,他看清了两人的关系不过就是性的狂欢,里面并没有什么情感,更别提爱情了。
江某自此开始不止与杨小姐一个人发生暧昧,和多名女性顾客都有过肉体交流。
案发前一天,杨小姐约江某来自己家中做客,江某自然知道杨小姐想要干什么,赶忙就来了。
此时的江某已经不像第一次的时候那样拘谨。
一见到杨小姐他就从小奶狗变成了小狼狗,杨小姐就是吃他这一套,两个人在客厅就直接亲密了起来。
两个人刚刚开始,突然门铃响了,杨小姐赶紧穿上衣服去开门,没想到是另外一个情郎不请自来了。
两人见面分外眼红,在杨小姐面前争起了宠来。
杨小姐无奈,手心手背都是肉,要不三个人一起来玩好了。
江某很是生气,立马拒绝了这个提议。
见到杨小姐迟迟做不出决定,江某穿上衣服就要走,杨小姐赶忙拦住了他,这一次杨小姐选择了江某。
那人走后两人又开始了没羞没臊的亲密,江某把刚刚的气愤用到了自己的亲热手段上,这让杨小姐欲罢不能。
“你好坏呀,你这是吃醋了嘛,拿这个报复我呢!”
一夜欢愉过后,两人带着对未来的憧憬睡着了,然而谁也不会想到第二天就出现了文章开头所说的那一情况,杨小姐惨死家中。
警察到来之后第一时间就控制住了江某,他有最大的作案嫌疑。
面对警方的询问,江某连连否认,他与杨小姐情深意浓,昨晚刚刚亲密完,怎么可能对她下此毒手。
而且杨小姐对江某有恩,江某妹妹的手术钱还是杨小姐给的。
如果说是抢钱,那江某也不会自己报警抓自己,于情于理,江某都没有杀害杨小姐的理由。
警方了解完情况之后也是很意外,按道理江某确实没有什么动机。
但是凶器上面有他的指纹,监控也显示后半夜没人闯入,除非杨小姐自杀,不然作案的人一定是江某。
江某的父母听到儿子被抓的消息立马来到了警察局。
听警察说杨小姐的内脏都被江某掏出来了,父母很是震惊。
他们表示自己的儿子可能是受到了刺激,所以晚上梦游杀了人,把内脏掏出来就是他们家乡杀羊才会用的方法。
警方将信将疑的带江某做了精神鉴定,没想到江某真的有严重的梦游症。
在杨小姐被杀害的前一晚因为情郎的事情大大刺激了江某的神经,所以晚上梦游症病发,直接在睡梦中把杨小姐杀害了。
最终江某被警方释放,此案虽然是他做了,但是他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以案释法·】——»
本案中江某睡梦中杀人,明明有杀人行为但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接下来我们就讨论一下这个案件中的一些法律问题。
睡梦杀人,是过失杀人还是故意杀人?
本案中江某在睡梦之中杀害了杨小姐,随手有杀人行为,但是其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犯罪。
首先是故意杀人,故意杀人指的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有预谋或者有准备的将他人杀害的行为。
本案中杨小姐对江某恩重如山,两人关系十分亲密,江某并没有杀害杨小姐的意图。
当然不一定需要动机或者预谋才算是故意杀人,两人在发生关系前因为一些事情出线了冲突,这也有可能导致江某被激怒所以杀死杨小姐,这就是激情杀人。
激情杀人是故意杀人的一种,指的是原本没有杀害被害人的意图和预谋,但是在被害人的刺激之下,行为人情绪失控进而杀害被害人所构成的犯罪。
而在本案中江某的情绪也并没有出现这样的波动情况。
综上所述,江某的行为并不属于故意杀人,那就有人会说是不是过失致人死亡呢?
即是非故意或预谋的杀人、由于疏忽造成的杀人、由于普通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其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并不想这种结果发生。
但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有一个构成要件,就是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且在这一过程中,行为人是有意识或者说是故意的,但是行为人并没有意识到死亡结果的发生,所以才出现了被害人死亡的情况,构成了过失。
本案中江某作案的时候并没有意识,他处于梦游的状态,控制不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所以并没有构成上述所说的情形,故也不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江某为何被无罪释放?梦游就不需要负责吗?
本案中,江某被医学鉴定机构诊断为梦游症,这属于一种精神疾病,江某在作案时正处在发病阶段,所以并不需要负相关的刑事责任,故被无罪释放。
梦游犯罪属于一种无意识行为,行为人处在梦游情况下的意识和意志都不受自己控制,所以行为人是一个无刑事责任人,在梦游期间做出犯罪行为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过法定程序鉴定却热对你的,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精神病人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行为人如果在发病期间犯罪不需要负责,但是不发病他就是正常人,就要负责。长期梦游就属于这一类型。
不负刑事责任不代表民事责任可以免除,杨小姐的家属可以向江某提出赔偿。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本案中的江某对自己的行为有清晰认识,所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当然不是随便梦游就是不需要负责的,梦游也分了很多种,必须是被医学机构鉴定为精神疾病的梦游症状才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偶尔性的梦游一般不会被认定为精神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