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阳间新闻吗?
伊拉克准备修改法案,将女性法定结婚年龄,从18岁降到9岁。
按照支持者说法,这次修法能够“保护年轻女孩”,让她们免遭“不道德关系的剥削”。
所以这意思是,让童婚合法能保护女孩?
合法强奸未成年,是让她们免遭剥削?
在还没发育的年纪可以结婚,在人生还没开始的阶段,就要给男人当牛做马。
法案一旦通过,女孩们未来,将会嫁给五六十岁的糟老头子,破坏伊拉克数十年,在促进妇女权利和性别平等方面取得的进步。
据报道,修正案是由一个叫“协调框架(Coordination Framework)”的组织推动,属于什叶派政党。
修改的法案是《个人地位法》,它规定18岁为法定结婚年龄,经法官或监护人许可,15岁的儿童也可以结婚。
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统计,伊拉克有28%的女孩,在18岁前就已经结婚,这些女性中,有7%甚至在15岁前就结婚了。
而这次的修正案,就是要将这些未成年人的婚姻合法化、恋童癖合法化、强奸儿童合法化。
除了修正结婚年龄的提议,法案还将允许公民选择,由宗教当局或民事司法机构来决定家庭事务。
也就是说,一对夫妇婚前必须选择好教派,跨过国家机构,让教派组织在“所有个人身份问题”上全权代表他们。
包括离婚、结婚、子女抚养,甚至指责媳妇不孝顺公婆这类家庭事务,都要教派出面。
当公民个人权利被削弱,教派组织权力无限放大时,父母就会绕过世俗法律所规定的18岁最低结婚年龄限制,让子女按照教派的教义去结婚。
这样一来,9岁女孩嫁给6旬老伯结婚生子,也就不是梦了。
修正案通过后,儿童和女性的剥削会持续恶化,女性辍学率上升,早孕、家暴风险增加,甚至连女性的家庭财产继承权、离婚自由,以及孩子的监护权都将受到影响。
之所以这样做,是2019年伊拉克爆发青年抗议活动,政客们发现女性在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强,他们认为性别组织和女性组织,在民间社会的反抗运动,对他们的权力和地位,造成了威胁。
修改1959年的过时法案,就是来转移民间的注意力。通过立法恐吓伊拉克女性和民间社会,剥夺伊拉克女性在现代社会中获得的所有权利,并将过时的宗教教义强加给她们。
目的是把女性看作享乐和生育的工具,而不是一个享有人权的人。
伊拉克女性们为此游行抗议,反对修法。
而男性议员则高高在上安坐,不解:
未成年女孩结婚有什么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