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看房”一审被判一年半,9分钟发生了什么

中国新闻周刊 2025-04-16 14:24:44

2024年初,河南虞城的王团结网上发布名为《实名求助:19岁儿子租房看房不到10分钟,竟被指控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文章,引发网友关注。

王团结称,儿子王某阳为给女友寻找租房,3次前往义乌市佛堂镇剡溪村一名14岁女童的租住处,又在另一名女子陆某某租住处看房,停留时间约9分钟。

看房第二天,王某阳被当地民警带走,后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义乌市公安局刑拘。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认为,王某阳以租房为由去往女童住处敲门,在被告知没有房东电话后依然不顾阻拦,以查看房间布局为由强行进入屋内,后来又两次前往该住处。同时,王某阳又在陆某某住处“未经同意,用脚抵门、手掐脖颈控制陆某某,强行进入屋内,关门将其推摁至床上,并施以暴力威胁言语”。

2024年10月31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阳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王某阳在庭上表示没有上述暴力行为,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

今年4月14日,案件迎来二审。王某阳的辩护律师称,庭审中,出庭检察官未出示新的证据,但他们提交了多个新证据,其中,法医胡志强签署的被害人陆某某伤情分析的书证审查意见显示,其右颈部损伤照片不符合新鲜损伤,应为陈旧伤,且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双方当事人有过肢体接触。

经过4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未当庭宣判。

王某阳曾在该处看房。图/受访者提供

检方指控非法侵入住宅

2023年6月,王团结一家到浙江义乌做纸盒加工生意。到了年底,儿子王某阳为了给女友租房,便在工厂附近寻租。

根据王团结的讲述,2023年12月20日下午4点多,王某阳在义乌市佛堂镇剡溪村南一处出租房,看到窗户上有租房广告,便直接上了二楼,“他先敲了门,一个女孩打开门,两人聊了房租价格,有无热水器、如何晾衣服等,得知没有热水器,不是很满意,就去附近看了另一套房子后回家”。

就在看房次日,王某阳被当地派出所带走。后来,他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现押于义乌市看守所。

2024年5月20日,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院在指控中提到了2名女性被害人,均是剡溪村南的租户。王某阳以租房为由,3次前往14岁的被害人之一祝某某家,又未经同意强行进入陆某某家,还施以暴力威胁等。

判决书显示,早在2023年12月20日前几天,王某阳曾到租户祝某某家看房。尽管该楼一楼门口醒目处贴有租房信息及房东联系方式,他仍然以租房要房东电话号码为由,敲门询问独自在二楼的祝某某。

检方称,事发当晚20时40分许,祝某某告知没有房东电话后随即关门,但王某阳再次敲门,要求她打电话给母亲询问房东号码。祝某某母亲通过电话再次告知没有房东号码后,王某阳第三次敲门,且不顾阻拦,以查看房间布局为由强行进入屋内。

后来,祝某某声称父母要回来,王某阳才离开房间,但仍在门外徘徊。直到女孩的姐姐、姐夫接到电话赶过来,他才离开现场。

检方还提到,几天后,王某阳再次到祝某某家门口,敲门无人应答便直接推门进入。王某阳发现祝某某与其父亲在房内,“便谎称租房要房东电话,祝某某父亲明确告知没有后离开”。

12月20日下午,王某阳再次到事发村另一住处。判决书提到,他先到三楼查看,又到二楼独自在家的陆某某房门前徘徊逗留,并趁其开门欲上厕所之际,“未经同意,用脚抵门、手掐被害人陆某某脖颈的方式将其控制,强行进入屋内,关门将被害人陆某某推摁至床上,并施以暴力威胁言语,后在被害人陆某某称丈夫即刻下班回来,才威胁其不许报警后离开”。

指控提到,离开陆某某家后,当天晚上8点多,王某阳再次前往祝某某住处门口,被返回家中的祝某某父亲发现,便又谎称租房要房东电话号码,随后又离开。

一审获刑一年半

警方认定被害人脖子有红痕

2024年8月,王某阳的案件一审开庭。中国新闻周刊梳理判决书发现,该案的证据主要包括被害人祝某某和陆某某,以及两人的多名亲属和房东的证言。此外,还包括王某阳到陆某某家的现场监控视频、微信聊天及通话截图、陆某某的伤情记录和鉴定、房屋现场照片、王某阳的供述辩解和手机聊天记录等。

在上述11人的证言中,祝某某称“在遭到明确拒绝后,(王某阳)以进门看房为名强行进入屋内距门口1米左右位置”。

陆某某则称,“其从房间里面走出来上厕所,一个陌生男子突然冲出来,用手脚抵着房门,后用手掐住其脖子往房间里面推,问其要钱要命还是要身”;陆某某男友称,“陆某某在电话中向其哭诉被陌生男子欺辱,其赶回租住处,发现陆某某脖子上有伤口和红印”。

事发时的监控显示,王某阳在陆某某租住处停留的时间大概有9分钟。其间,他从一楼上去,先进入二楼卫生间,后在陆某某房间门口徘徊。陆某某打开房门后,王某阳进入房间,随即房门被关上。4分多钟后房门打开,王某阳走出房间并下楼离开。

判决书显示,在王某阳离开的同时,陆某某便通过手机向其男友求助,半个小时后,后者报警。随即,民警抵达陆某某住处,检查发现其右侧脖子有多处人为造成的红痕。

值得关注的是,判决书中的证据还包括伤情鉴定意见、DNA检验报告、提取痕迹等,但并未详细列举具体内容。

一审期间,王某阳始终表示自己无罪。他称在看祝某某家租的房屋时,并没有不顾阻拦强行进入屋内,而在陆某某的租房里,自己也是征得同意后才进去看了独立阳台,并没有起诉书中的暴力行为。

王某阳辩护律师周兆成提出,公诉机关指控王某阳非法侵入住宅罪事实不清、缺乏证据。他称,王某阳在祝某某住处并未实施任何犯罪行为,无论是陆某某还是祝某某,均不存在刑法上的损害后果。王某阳3次前往祝某某及陆某某处的行为,也均不具有不法性,指控王某阳犯罪的情节也远未达到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入罪标准。

但上述意见并未被法院采纳。法院认为,案发地剡溪村随处可见招租广告,被告人王某阳租房不打房东电话,却频繁找承租人要房东电话,明显不符合常理。同时,2名被害人与王某阳素不相识,且没有矛盾冲突,不存在诬陷可能,此外,被害人陆某某报警及时,监控中王某阳离开后没有任何人再进入,“可以排除陆某某脖子上的伤痕系其他人造成的可能性”。

2024年10月,义乌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阳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事发房屋附近的监控视频截图

二审被告申请法医介入辅助

提交书证审查意见

在一审宣判该案后,王某阳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今年4月14日,案件迎来二审。

二审开庭前,王某阳家属向中国新闻周刊提供了2名被害人的联系方式,但号码均已注销。陆某某男友在接通电话后,得知要了解事发详情,随即挂断电话。

据正观新闻报道,祝某某称,王某阳在看房期间一直反复向她要房东电话,“感觉有点害怕,我就打电话让我姐过来,他们过来王某阳才走”。不过祝某某提到,其间王某阳没有骚扰行为,他们也没有报警。

陆某某亲属则对记者称,案发时她“喉咙被掐,喘不上气,去了医院检查,证据在警方那里”。

王某阳的辩护律师周兆成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一审判决仅依据被害人陆某某的陈述定罪,缺乏DNA、指纹、监控录像等关键客观证据。陆某某指控王某阳“掐脖致伤”,但伤情鉴定又显示其脖颈痕迹并未达轻微伤标准,也未提取到王某阳的生物信息 ,因此无法证明伤情系王某阳导致。此外,被害人陆某某五次笔录均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

对于王某阳到祝某某住处的租房行为,周兆成则表示,王某阳始终在门口1米范围内,经劝阻后立即离开,这属于正常社交行为,并未达到“情节严重”的刑事犯罪标准,且被害人祝某某也始终没有认为自己受到伤害。

对于该案,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律硕士导师刘昌松认为,如果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都有证据支持,尤其是被害人陆某某的右颈部被被告人王某某所掐也有充分证据证实,那么认定被告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是能够成立的。

不过他也指出,被害人的人身检查结果中有警察所作“陆某某右侧脖子处有多处人为造成的红痕”记载,但并非法医专家的描述,缺乏专业性和权威性。痕迹是否为新鲜的掐痕、是否为被告人王某阳所致,需通过专业的法医鉴定和 DNA 检测来证实。

王某阳父亲王团结提到,他们向法院申请了知名法医胡志强,作为专家辅助人参与二审庭审,但法院只允许提交签署的“关于被害人陆某某伤情分析的书证审查意见”。

胡志强从事法医鉴定工作30余年,曾参与“念斌案”“常林锋杀妻案”多起重大案件的司法鉴定。对于王某阳的案件,他通过分析论证认为,被害人陆某某右颈部损伤照片不符合新鲜损伤,应为陈旧伤,且目前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双方当事人有过肢体接触。

不过,上述意见还有待法院认定。在庭审4个小时后,法院未当庭宣判。

作者:王春晓

编辑:郑利文

17 阅读:11434
评论列表
  • 2025-04-16 21:15

    这男的有犯罪动机!!傻瓜都知道租房子要找房东,他却几次自己去找租客,可以说是图谋不轨!!!要重判!!

    24K金网线爬虫 回复:
    对的[握手]这男的不冤
    笑看人生 回复:
    二审开庭前,王某阳家属向中国新闻周刊提供了2名被害人的联系方式,但号码均已注销。陆某某男友在接通电话后,得知要了解事发详情,随即挂断电话。 据正观新闻报道,祝某某称,王某阳在看房期间一直反复向她要房东电话,“感觉有点害怕,我就打电话让我姐过来,他们过来王某阳才走”。不过祝某某提到,其间王某阳没有骚扰行为,他们也没有报警。 陆某某亲属则对记者称,案发时她“喉咙被掐,喘不上气,去了医院检查,证据在警方那里”。
  • 2025-04-16 17:20

    这男的也是个哈儿吧,几次都去?其他没有房子租?正常人不应该这样吧!

  • 2025-04-16 18:06

    这个男的就是图谋不轨,很明显

  • 2025-04-16 17:48

    以租房为由对女孩子进行骚扰,很明显是私入民宅,图谋不轨,判一年多太轻了

  • 2025-04-16 18:08

    说实话,我感觉判轻了,公安机关找不到更多的证据,但是不想放过一个坏人,最后用的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三年以下,给他个一年半算是警示。

  • 2025-04-16 18:24

    这判决依据口供和有瑕疵的证据,为何不让法医鉴定,警察只是警察,证据还是需要痕迹专家和法医确定,毕竟现在是小仙女时代,连鞋上反光片都能被诬陷偷拍,如果警察就能鉴定物证和伤痕,要鉴定人员和法医干嘛,不就节省好多薪资了么[汗]

  • 2025-04-16 15:13

    不管有无伤情,未经同意进入他人房间,就是非法入侵

    用户56xxx20 回复:
    他自己都不否认进入房间,但他说是女孩同意他进去的
    海纳百川 回复:
    又不认识,很明显这男的有犯罪动机行为。
  • 2025-04-17 07:20

    10来天内反复要求进入一个14岁女孩和父母一起租的房间,女孩和父母都多次拒绝,还在人家门口不走。强行进入一个成年女性单独所处房间,离开以后对方立马报警,脖子上有伤。咋滴?天底下没你不能去的地方了?两个素不相识的家庭和监控同时诬陷您老人家?判个非法入侵住宅罪已经是很保守的了,我说应该往强奸未遂上靠。

  • 2025-04-16 16:19

    大家是不是被带偏了,不管女子脖子上有没有伤痕,只要他没经允许进入房间,都是非法侵入。何况还是多次进入房间。

    heart 回复:
    你去美国试试。早倾空弹荚啦
  • ps 25
    2025-04-16 18:42

    判得好,现在很多这种人。

  • 2025-04-16 17:15

    我个人觉得,这个案例属于是栽赃陷害!

    往事随风 回复:
    你不知道法庭上,熟人作证是无效的吗?
    用户10xxx97 回复:
    大兄弟这么明显还栽赃啥!。你说正常人会第一次去了问了没房东电话后还会再次接二连三的去还强行进房吗?
  • 2025-04-17 11:38

    很明显就是个泼皮无赖,看到人家租房只有单身女性在家就开始动手动脚威胁别人

  • 2025-04-16 16:39

    这男子本身就动机不纯,难道二位女子都在害你吗?按照情理都不可能吧?那有那么巧的事呢?

  • 2025-04-17 13:04

    不相识,没有矛盾冲突,所以没有诬陷可能!划重点啊,要考!

    元宝 回复:
    无语
  • heart 13
    2025-04-17 16:45

    在美国强闯民宅。早就被打死了

  • 尽欢 12
    2025-04-16 21:30

    疑罪从无,不能靠猜测断案。

    流雨晨风 回复:
    我觉得方向错了,他是入室抢劫。只是最后发现没值钱的而已。我没允许你进来,你强行多次进来,给你个最轻的罪还想怎么样?不服就入室抢劫咯,判8年。
    24K金网线爬虫 回复:
    强奸猥亵是无,入侵有啊[握手]
  • 青岚 12
    2025-04-17 10:44

    社会处处是陷阱,切莫单刀赴会[笑着哭]

  • 2025-04-16 23:55

    进女生房间关门本身就不对,这小子应该不冤

  • 2025-04-17 09:52

    看个房子跑3次问电话。。 这肯定不合常理

  • 2025-04-17 16:39

    视频有三次敲门,确认14岁小女孩独自一人在家后,进门还把门关上了。律师也不否认进入了房间。非法入侵没问题,至于更重的其他问题暂时证据不充分

  • 2025-04-18 07:57

    二审开庭前,王某阳家属向中国新闻周刊提供了2名被害人的联系方式,但号码均已注销。陆某某男友在接通电话后,得知要了解事发详情,随即挂断电话。 据正观新闻报道,祝某某称,王某阳在看房期间一直反复向她要房东电话,“感觉有点害怕,我就打电话让我姐过来,他们过来王某阳才走”。不过祝某某提到,其间王某阳没有骚扰行为,他们也没有报警。 陆某某亲属则对记者称,案发时她“喉咙被掐,喘不上气,去了医院检查,证据在警方那里”。

  • 2025-04-17 09:05

    问题是这狗日的东跑西蹿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他到底想干嘛?

    24K金网线爬虫 回复:
    想撩妹[握手]强奸猥亵心思不一定有,打小姑娘主意绝对跑不了[握手]
  • 2025-04-16 15:43

    关键证据在警方手里号码注销,这是值得怀疑的

  • 2025-04-17 09:32

    还有这样看房的人,必须要严惩不贷

  • 2025-04-16 15:16

    当时看报道以为冤枉,实则这不冤,多方面行为异于常理

  • 2025-04-16 18:26

    查查这个女的背景,就一目了然!如果没有背景,判的就没问题!!!

    此号已注销 回复:
    根据现有的证据来看这男的动机不纯,第一次去十四岁女的那里要房东的电话,那女的告诉他没有房东电话,并给她母亲打电话询问了房东的电话,她母亲也告诉那男的没有房东的电话,按正常人的思维来说在得知对方没有房东的电话后就不会在多次上门询问房东的电话了,因为对方已经告诉你没有房东的电话了,你再去问也是没有,但是这男的第一次可以理解为正常询问,但是第二次以同样的理由去别人那里就已经不合理了,更何况第三次是直接以看房为由强行进入别人租住的地方这更不合理,真要看房的话第一次就给一起做完了,正常人第一次去问房东的电话的时候就会顺便提出看下房间的布局,但是没有去做,第二次仍然是再知道没有房东电话的情况下去以询问电话为由进行敲门但同样没有提出要看房间的布局,第三次才以要看房间的布局强行闯入,发现对方的家人都在却以询问房东电话为借口离开,这已经超出正常人的行为了,他这行为更像是罪犯在犯罪之前进行踩点一样
    漫不经心 回复:
    一个是城中村租别人房住的家庭,一个是城中村租别人房住的单身女性,能有啥背景?
  • 2025-04-17 23:02

    这很明显是盯上人家了,判得不冤。

  • 2025-04-16 20:35

    看房是假,图谋不轨是真?

  • 2025-04-16 21:14

    法官很有才,谁知道谁有财

  • 2025-04-18 11:43

    不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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