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令是古代社会中自上而下的具有权威性质的文书,无论是行文格式还是措辞用语都最具有典范性,因此诏令对于文学作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影响。
诏令也体现了统治者在某些领域的思想观念,这些观念产生的结果往往直接关系到文学活动的开展、文体类别的选用、作品内容的选材等,对特定时期的文学创作有直接影响。
那么,汉宣帝的诏书对当时的国家正统经学有何影响呢?
诏令中经学思想对文学创作的影响经,与纬相对,本是指织帛时的丝线,二者一纵一横。
东周时因开始有了“常’“法”的含义,故开始指代重要的书籍,例如诸子之中老子所作《道德经》以及墨家将其著作称为《墨经》。
武帝尊儒确立儒家正统,经由此前指代诸子百家的重要书籍而范围缩小至专门指代儒学著作,《诗》《书》《礼》《乐》《易》《春秋》即被奉为六经。
经学实际上是对儒家经典著作加以阐释和解读的学问,而生或经学之士在解读经典时不单单是对于文中字句的逐字解释,还更多的借用哲学、政治等不同学科的知识对其进行解读。
日本学者本田成之曾对“经学”有过较为科学的解释:“所谓经学,乃是在宗教、哲学、政治学、道德学的基础上加以文学的、艺术的要素,以规定天下国家或者个人的理想或目的的广义的人生教育学·。
涵盖了众多学科的经学在武帝时的确立对此后中国历代的思想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经学成为国家正统之学起于武帝时,武帝以策问形式与董仲舒进行了有关于政治、制度、道德、法律、人性、天命等众多问题的深入探究,大儒董仲舒所上的策对之文成为了武帝及其后皇帝的治国施政之纲。
董仲舒所上策对与武帝置五经博士、废诸子传记博士共同标志着汉帝国的思想文化趋于统一,以经学为核心的儒家文化成为了意识形态领域的主流。
经学确立为正统对于帝王的师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由此前的黄老之学转而研读儒家经典,武帝及其后的历位皇帝在即位之前都接受了系统的经学教育,跟随名师研读经典是其共同特征。
史书中有关于武帝之后西汉皇帝拜师受学的具体情况,表中显示了武帝之后经学在皇帝师学之中的发展脉络。
宣帝虽兴于闾阎,但收养掖庭之后,掖庭令张贺亲自教其读书,并令其受《诗》于东海中翁,丙吉在向霍光举荐刘病己时,亦提到他“师受《诗》《论语》《孝经》”。
宣帝的经学功底在其诏令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宣帝诏令中的宗经思想宣帝对经学的重视在其诏令中表现的十分明显,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下诏征召经学之士入仕,二是在诏令中援引经书之文。
宣帝曾多次下诏令郡国向中央推举人才,尤其是贤良文学之士。本始元年及四年、地节三年和神爵四年曾四次下令要求内郡国推举文学贤良之人。
元康元年又从官吏中擢拔通文学经术之人;本始四年地震诏中,宣帝将经学之士是与丞相、御史、列侯之人同列的,从这些事件中可以明析宣帝对经学之人的重视程度。
魏相、萧望之、夏侯胜等一大批经学之士在宣帝时期被提拔并得以重用。在诏令中称引经典是宣帝经学素养最为直接的展现,宣帝诏令中因经书原文共计7次,其中引《论语》1 次、《诗经》2次、《尚书》4次。
地节三年十一月命令郡国推举孝弟的诏令中引用《论语·学而》中的原文,针对之前诏举贤良方正没有达到教化百姓的效果,宣帝决定让郡国推举孝弟和有德行之人。
引用经典能够为其行动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同时在诏令的逻辑性方面构成完整的因果关系,保证了诏令的严谨性。
引《尚书》之语的诏令,分别发生于元康元年三月、元康二年正月、神爵四年四月和五凤三年三月。元康元年三月,宣帝对凤凰集甘露降的祥瑞征兆下诏赦天下并进行封赏。
诏引《虞书·益稷》“凤凰来仪”之语,表达其对上天眷顾和庇佑的感念,于是下诏赦天下刑徒,赏赐吏民。神爵四年四月赐黄霸之诏,同样引的是《益稷》中的语句,相较于元康元年对原典进行改动不同,宣帝这一次直引原文对治颍川有功的黄霸进行赏赐。
引《益稷》一方面是褒扬黄霸是皇帝的股肱良臣,另一方面则标榜舜,对功臣嘉赏使天下信服。元康二年正月,宣帝下诏赦天下,引《周书·康诰》原文。
诏令文意与“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原意是相背的,原文之意本是文王制定法纪,违反法之人不得赦免,但宣帝用于诏中构成一个自己与圣主的对比,以展现其宽仁之心和“厉精更始”的决心。
五凤三年三月,宣帝在河东郡祠后土时下诏对匈奴事和祥瑞征兆进行了总结,引用了《周书·吕刑》中的“虽休勿休”。
《尚书正义》释“虽休勿休”为“虽见美,勿自谓有德美·”,颜师古注宣帝诏中文:“言虽见褒美,勿自以为有德美,当敬于事,无怠惰也。”。
宣帝引文的目的旨在告诫自我和臣下,不可得意忘形,要时刻保持清醒,对国内外形势要谨慎对待。
宣帝的部分诏令仿照《尚书》语体而作,如宣帝拜丙吉为相、拜杜延年为御史大夫的策文当中,语词方面多是对《尚书》的模仿与改写。
宣带诏令虽不如武带策三子之文在句法、文义语气等方面写《尚书》几乎没有差别,但对《尚书》的模仿与学习还是能够体现出的宣帝对经学的接受。
《诗经》当中称引的篇目集中于《雅》,《大雅》《小雅》各取了一篇。
元康三年三月,宣帝对即位前的故人张贺、丙吉等进行了下诏封赏,诏中引《大雅 抑》中的“无德不报”之语,一方面为封赏故人之举增加理论支持,另一方面也是对张贺等人教其学问的一种感念,以引用经典的方式回应张贺等人当初的教诲。
五凤二年八月,宣帝针对郡国官吏禁止百姓嫁娶办酒席的法令进行了批驳,认为他们此举破坏了乡党之礼,不能起到教化百姓的目的。
“民之失德,干以愆”出自《小雅·伐木》,原意为像饮食之礼不周这种细小之错会造成百姓失德的严重状况,宣帝征引来告诫郡国官吏要遵循乡党之礼,用礼乐来教化百姓,不可以擅为苛政。
武帝将经学确立为正统思想之后,经过昭宣两朝的发展,“元、成以后,刑名渐废,上无异教,下无异学;皇帝诏书,群臣奏议,莫不援引经义,以为据依;国有大疑,辄引《春秋》为断”。
经学虽在武昭宣三朝确立并快速发展,但刑名思想并没有被皇帝完全放弃,元帝之后纯任德教,于是诏令奏表等各种文体开始广泛称引经典已作为行事的准则。
经学思想对文学创作的影响武帝尊崇儒学,于诏令之中广引儒家经典便是实证,亦开以经为据创制诏令之风。宣帝乘其流、沿其波,“从宣帝开始,帝王诏书开始频繁引用五经典籍,为政权的合法、仁道等论证·”。
另外,宣帝在诏令中称经颂典展现个人文化素养的同时,也传递出其依经立国的经学思想。
诏令是书面形式的“王言”,作为最具官方性的书面文本,其自身所特有的典范性和表率作用必然受到人们的关注,其文在语言结构、文体风格、行文方式等众多方面也必然会对当世乃至后世一定时期内的文学创作产生影响。
宣帝诏令中经学思想对当时文学创作的影响最显著体现于宗经征圣的文章写作模式。
宣帝时期最著名的文学著作当属桓宽撰写的《盐铁论》,桓宽在撰写《盐铁论》时都始终奉行“文本于经”的宗旨。
无论是文中的贤良、文学还是御史大夫,他们论辩的论据基本来自于儒家经典。桓宽在作《盐铁论》时广引典籍,其涉及范围还涉及先秦诸子散文和汉代文学作品,但仍以儒家经典为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