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6日20时22分许,吕某驾驶豫Q*****小型轿车沿着西平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到西平县二郎乡中学路口北约100米处时,追尾碰撞到路边停靠的姚某驾驶的豫HL****-豫H****挂重型半挂车,造成吕某本人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案发时吕某血样乙醇含量为:202.84mg/100m1,系醉酒驾驶机动车,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西平交警郑重提示:生命只有一次,请勿酒后驾车!
(郭俊英)
2024年5月6日20时22分许,吕某驾驶豫Q*****小型轿车沿着西平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到西平县二郎乡中学路口北约100米处时,追尾碰撞到路边停靠的姚某驾驶的豫HL****-豫H****挂重型半挂车,造成吕某本人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案发时吕某血样乙醇含量为:202.84mg/100m1,系醉酒驾驶机动车,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西平交警郑重提示:生命只有一次,请勿酒后驾车!
(郭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