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更≠什么国家白食。
视同缴费年限政策,是政府对过去国营及县级以上大集体企业职工利益的保障,是对养老制度改革前退役军人、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等特定群体的一种补偿。
因为,过去的国营及及以上大集体厂矿企业各级政府是这些企业的责任主体。这些厂矿企业里的职工,享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其中就包括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后可享受领取退休金的待遇。(过去俗称吃劳保)过去退休制度规定,工龄是职工退休的主要依据,工龄的长短是职工领取退休金多少的决定因素,是职工们的切身利益。
既然工龄对职工那么的重要,并且是职工法定的权益,那养老制度如何改革,职工们的切身利益这个坎是绕不过去的,职工们的法定权益必须得到维护。所以,视同缴费年限对职工来说,这个政策不是什么天上掉馅饼的美事,也并不是职工占了什么国家便宜。只不过是政府把职工过去的切身利益依法依规的予以确认而已。这种确认体现的是国家政策法规的严肃性、连续性,既维护了法规赋予职工们的权益,也体现了政府主体责任与担当。
过去的单位养老制度是国家政策,视同缴费年限是深化企业养老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一种过渡措施,是一种特指性非常强的国家补偿行为,是《社保法》赋予职工的法定待遇。过去职工个人不缴费,是没有实行个人缴费制度。所以把过去的养老制度和视同缴费年限诬陷为国家白食,这是一种典型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心态的表现,是局外人的嫉妒,是没有退休资格者的妒忌,把视同缴费年限说成是国家白食是享受不到这个待遇之人的栽赃,是农闹及其支持者们的卑鄙伎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