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2024公安类院校招生政策及在陕西录取数据全解读!

中高课程 2024-03-04 05:21:44



2024年公安院校

政策解读+录取数据

0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招生政策解读及在陕录取数据

1.学校介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位于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公安行业综合性大学。

▶1984年,成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1998年,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合并(原公安部政法专科学校。

▶1979年更名为国际政治学院

▶1984年更名为中国人民警官大学)

▶2000年,交通部北京交通人民警察学校并入。

2.报考政策

1.报考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其外语成绩须达到外语单科总分的70%及以上。

2.公安大学的办学地点:

(一)木樨地校区: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

(二)团河校区: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9号。

3.公安大学招生专业包括:

(一)公安专业及专业方向:治安学、治安学(警察法学方向)、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公安政治工作、移民管理、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视听技术、数据警务技术。

(二)非公安专业:法学。

4.报考公安大学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5.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6.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7.报考公安大学法学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940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专项)

贫困地区招生

3.重点学科

0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招生政策解读及在陕录取数据

1.学校介绍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直属本科高等院校,被誉为“中国刑警的最高学府”。

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48年5月的东北公安训练队,历经东北公安干部学校、中央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等发展阶段。1981年11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扩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为中国第一所开展公安专业本科学历教育的公安院校。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有3个校区,占地面积775亩(其中,塔湾校区321亩、白山路校区68亩、蒲河校区386亩);有教职工763人,其中正高职称103人、副高职称214人,在校本科生6727人,研究生1276人;开办12个公安本科专业、2个非公安专业。

2.报考政策

1.学校有三个校区,分别是:

(1)塔湾街校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2)白山路校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3)蒲河校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北西路116号。

2.由于公安工作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等特点和人民警察职业的特殊要求,刑警学院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3.报考刑警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4.刑警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

报考。

5.刑警学院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入警就业面向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3.重点学科

03.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招生政策解读及在陕录取数据

1.学校介绍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简称警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被誉为“忠诚卫士的摇篮”。

学校前身为1981年4月24日成立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000年,中国维和警察培训中心在学院正式成立;2018年9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转制更名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学校注册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办学地点在廊坊市安次区和广州市天河区,开办7个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和16个本科专业;设有1个研究生学院、16个二级学院;建有30余个实验室,10余个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平台;有教学科研人员840余人。

2.报考政策

1.警察大学注册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朱砂岭街9号院。办学地点:(一)廊坊校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220号;(二)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奥体南路399号。新生入学地点在廊坊校区。

2.警察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共18个,具体如下:

(一)公安专业11个:边防管理、移民管理、出入境管理、警务指挥与战术、公安政治工作、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网络安全与执法、数据警务技术、刑事科学技术、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

(二)非公安专业7个:消防工程、火灾勘查、电子信息工程(智慧消防方向)、消防指挥、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核生化消防、海外安全管理。

3.由于公安工作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等特点和人民警察职业的特殊要求,警察大学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4.报考警察大学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5.报考警察大学非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身体健康,未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五官、体型端正,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明显缺陷(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对眼、斜眼、少白头、面颈部1cm以上胎记或3cm以上瘢痕、影响功能的瘢痕等),无肢体功能障碍、下蹲困难,无色盲、嗅觉迟钝、听力障碍、口吃,无文身、鸡胸、腋臭、严重静脉曲张、重度平足,无各种残疾、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5.消防指挥、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核生化消防专业,不建议女生报考。

6.警察大学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非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进行;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安排在本科批次进行。

7.警察大学边防管理、移民管理、出入境管理专业外语必修课程可选择英语、日语、俄语。涉外警务专业外语必修课程可选择英语、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报考该专业考生,其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单科总分的70%。其他专业外语必修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8.警察大学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其中,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的,原则上报考地方公安机关职位;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的,限报考铁路公安机关职位;面向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入警就业的,限报考长江航运公安机关职位;面向移民管理机构入警就业的,限报考移民管理机构职位。

3.重点学科

04.南京警察学院

招生政策解读及在陕录取数据

1.学校介绍

南京警察学院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直属的全日制公安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院前身是1949年5月新生的南京市立农业职业学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41年。1994年9月,改建为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2010年3月,升格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开始举办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2018年12月,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划转公安部领导管理;2022年6月,公安部南京警犬研究所并入学院;2023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南京警察学院。

学校设有仙林、花园路、安德门3个校区,其主校区位于南京栖霞区仙林大学城;设有10个教学单位,开设9个专业;现有教职工505人。

2.报考政策

1.由于公安工作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等特点和人民警察职业的特殊要求,南京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2.报考南京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3.南京警察学院公共外语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非英语语种新生将编入低起点英语班开展教学。

4.学费收费标准为:本科生6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人间,1200元/年;5人间,960元/年;6人间,760元/年。

3.重点学科

05.郑州警察学院

招生政策解读及在陕录取数据

1.学校介绍

郑州警察学院坐落于河南省郑州市,首任校长滕代远。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直属的全日制公安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公安部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

学校前身可追溯至创建于1950年的铁道部公安干部学校,后辗转沈阳、上海、西安、唐山办学。1980年迁建河南郑州,更名为铁道部郑州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后更名为铁道部郑州人民警察学校、铁道部郑州公安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由铁道部划归公安部管理,改建为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更名为铁道警察学院,开始举办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2023年,更名为郑州警察学院。

学校有农业路和龙湖2个校区,学校设置10个教学系部,开设6个本科专业和1个专业方向;有专任教师243名,全日制在校生5384人 。

2.报考政策

1.学校有两个办学地点:

(1)农业路校区:郑州市农业路31号;

(2)龙湖校区: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

2.郑州警察学院招生专业包括:

(1)公安学类:治安学、治安学(城轨安全与执法方向)、侦查学、公安管理学、警务指挥与战术、铁路警务;

(2)公安技术类: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

3.由于公安工作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等特点和人民警察职业的特殊要求,郑州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3.报考郑州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6)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4.郑州警察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5.招警统一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等均合格的公安专业毕业生,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的,原则上录用到生源地地方公安机关。

6.2023年学费收费标准为:治安学、治安学(城轨安全与执法方向)、侦查学、公安管理学、警务指挥与战术、铁路警务等6个专业及专业方向4400元/年,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2个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00元/年。

3.重点学科

06.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招生政策解读及在陕录取数据

1.学校介绍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坐落于河北省保定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直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院校。是中国司法行政系统的最高学府、被誉为“司法警官的摇篮”。

学校创建于1956年,原名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1983年划归司法部领导;1985年成立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1995年更名为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2002年4月,正式建成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学校有11个研究机构,16个现代化实验室和40多个校外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学校设有10个教学单位,开设15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有专任教师385人。

2.报考政策

1.招生对象: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我校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都在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须在提前批录取院校栏内填报我校志愿。对应、往届考生不作限制。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我校。

2.招生条件:根据司法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思想政治品德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考察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政治考察必须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

(1)考生本人受过刑事处罚的;

(2)考生本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考生本人参加邪教组织的;

(4)考生本人有吸毒、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5)家庭成员正在服刑的。

(二)面试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面试必须合格。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语言表达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三)身体条件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

(2)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3)两耳听力均超过3米;

(4)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5)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6)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

(7)无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严重疾病,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学费、住宿费标准:学费506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4.法学、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和社区矫正3个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包括通过参加国考、省考等公务员招录考试就业,通过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式就业,通过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升学深造及参军入伍等。

3.重点学科

07.浙江警察学院

招生政策解读及在陕录取数据

1.学校介绍

浙江警察学院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为中国四所开展体制改革试点的警校之一 ,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是浙江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高等应用人才、实行警务化管理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校始建于1949年5月的杭州公安人员训练班;1955年更名为浙江公安学校;1959年浙江公安学校、浙江政法干部学校合并组建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2000年浙江人民警察学校并入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更名为浙江警察学院。

学校有滨江和临安两个校区。下设8个院部,8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有教职工473人,正高职38人,副高职102人,博士学位91人。

2.报考政策

1.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2.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

3.辽宁、湖南、云南三省的招生录取要求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120分;黑龙江、海南、陕西3省的招生录取要求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100 分。

3.重点学科

08.江西警察学院

招生政策解读及在陕录取数据

1.学校介绍

江西警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是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公安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前身是1951年创办的江西省公安学校,历经江西政法学院、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江西省政法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等阶段,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江西警察学院。

学校校园占地学行政用房面积10.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228.64万元;图书馆藏书903972册,电子图书1292963册;设有10个教学系部,开设14个专业;有在校生4800余人,教职工总数437人。

2.报考政策

1.开设专业:

(一)公安专业:公安政治工作、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刑事科学技术(食药环犯罪侦查技术方向)、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网络安全与执法(安防工程方向)、公安管理学、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

(二)普通专业:法学、信息安全、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2.省内公安专业招生对象为:江西省生源(户籍和学籍均在江西省)且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的未婚青年。其中女生名额控制在总数的10%左右,学院各公安专业均按此比例控制女生名额。

3.我院公安专业中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被公安部确定为部级重点专业,经公安部和教育部批准作为特色优势公安专业可以面向全国招生。

4.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

5.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6.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第二批本科录取线,公安专业为提前批次二本。

7.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8.公安专业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审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9.普通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重点学科

09.云南警察学院

招生政策解读及在陕录取数据

1.学校介绍

云南警官学院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是云南省教育厅与云南省公安厅共建、以公安厅管理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云南警官学院始建于1950年;1978年开始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开始大专学历教育;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为现名;2013年该校取得招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截至2020年1月,学院有圆山、荷山、豹山、龙山四个学区。

学院占地1382.16亩,总建筑面积23万多平方米,馆藏图书102万多册(含电子图书),各类期刊708种8462册;开设15个本科专业以及14个专科专业;有教职工507人。

2.报考政策

1.针对公安工作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的特点,公安专业本科女生计划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5%。非公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2.公安专业:须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结论有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非公安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非公安专业录取规则:非公安专业为本科二批次录取。

4.由于学校实行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男生身高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低于156厘米、身体有残疾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

5.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原则上限英语,入学后公共外语课教学为大学英语。

6.复检复查:新生入学1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复检复查。复检复查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或其他不合格情况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其中,公安专业按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审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7.非公安类专业学生入学后按人文社会科学类和理工科类实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学生可以在非公安类专业内按照“自主自愿、文不转理、理可转文”的原则申请转专业。非公安类专业不得转为公安类专业。

8.公安专业学生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统一招警考试,根据公安机关录用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择优录用。其中,面向移民管理机构就业的,仅限于报考移民管理机构职位。公安专业学生也可自主就业。

3.重点学科

1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招生政策解读及在陕录取数据

1.学校介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简称中南大,位于武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源于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在河南省创建的中原大学。2000年,原隶属于财政部的中南财经大学和原隶属司法部的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学校有南湖、首义2个校区,占地2800余亩,设有20个学院,本科专业60个;有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人,硕士研究生8600余人,博士研究生1200余人。

2.报考政策

1.公安学类在提前批次录取或各省(区、市)相应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仅招收有公安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不单独组织体能测试和面试,各省(区、市)无特殊要求的参照普通高考体检结果。

2.考生身体条件要求:

(1)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无各种残疾;

(2)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

(3)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4)两耳听力正常;

(5)无口吃;

(6)无传染病。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男女比例控制要求,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男女招生计划在各省(区、市)分别下达。

3.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商务英语、英语(翻译方向)、日语、俄语、法语〕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

3.重点学科

11.西南政法大学

招生政策解读及在陕录取数据

1.学校介绍

西南政法大学,简称“西政”,位于重庆市,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政法类高等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

▶学校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

▶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合并当时的重庆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政法学院、重庆财经学院法律系、贵州大学法律系、云南大学法律系,正式成立西南政法学院。

▶1958年,中央公安学院重庆分院并入学校。

▶1995年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

学校共有渝北、沙坪坝和宝圣湖3个校区,在校学生24000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下设5个学部,15个学院,开设30个本科专业;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2.报考政策

1.招生专业包括侦查学、法学、法学(中外合作办学)、知识产权、刑事科学技术、工商管理类、经济统计学、数字经济、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德语、新闻传播学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法学+法语”联合学士学位项目以及“法学+审计学”“法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学+工商管理”“法学+金融学”“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行政管理”“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法学+英语”8个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

2.侦查学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针对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身体条件基本要求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份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

4.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

5.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不适用高考加分政策。

6.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法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3+1”培养模式,由西南政法大学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我校完成前3年的学习,且雅思成绩达到6.5分以上,可赴英国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符合两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授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考文垂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该项目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模式,外语基础薄弱者需慎重报考。

7.录取到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审计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

8.为便于管理,录取到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配至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六个学院学习。法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经济法学院进行日常管理。法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9.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双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双学位项目中的法学以外专业就读。

10.法学+法语”联合学士学位项目为我校与四川外国语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为西南政法大学,符合两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授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在西南政法大学学位证书上标注)。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录取的学生1-3学期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就读,4-8学期在西南政法大学就读。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国际法学院普通法学专业就读。

3.重点学科

12.西北政法大学

招生政策解读及在陕录取数据

1.学校介绍

西北政法大学简称“西法大”,坐落于陕西省会西安,由中央与陕西省共建,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源于中国共产党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和1941年的延安大学,历经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等时期;

▶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并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学院;

▶2000年由司法部划转陕西省,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学校;

2006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学校设有18个教学单位,开设31个本科专业;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校生本科生12000余人,在校硕士研究生3700余人、博士研究生100余人;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

2.报考政策

1.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现有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2.学校与西安外国语大学开展“法学+德语”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在本科一批招生。项目学制四年,学生第一、二学年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习,第三、四学年在西北政法大学学习,双校园联合培养。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证书。符合两校各自的学位授予标准,可申请联合学士学位,学位证书由西北政法大学颁发,联合培养单位在证书上予以注明,不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高考录取仅接收填报该项目志愿的考生。

3.公安类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本科一段线。

公安类专业体检审查依据和标准: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各省无特殊要求的参照普通高考体检结果。身体条件基本要求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0;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市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

4.录取到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专业)。

5.外语要求:报考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外语语种限英语,报考我校其他专业均不限语种。

6.男女生比例: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3.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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