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11岁男孩泼开水烫伤6岁小女孩,教育局回应让网友愤怒!

君子着青衫 2024-10-15 19:42:01

文|可乐薄荷味

近日,一则令人既心疼又愤慨的事件在网络上曝光:广东的一所小学内,一名年仅 6 岁的女孩在喝水时,竟被一个 11 岁的男孩将开水从头上浇下,致使女孩全身多处遭受严重烫伤。然而,事情发生后,学校和教育局却将此事件定性为“恶作剧”,而非蓄意伤害,这一说法瞬间引发网友的强烈不满。

事件发生在 9 月 29 日,当天,6 岁的小女孩在学校饮水机前打水,一个 11 岁的六年级男孩主动上前表示要帮她拧开瓶盖,毫无防备的小女孩欣然应允。谁知,男孩竟将瓶中的热水直接倒在她的额头上。想象一下,滚烫的开水从头部流下,途经面部、胸口,最后流至大腿,使得女孩全身多处严重烫伤。看到曝光的照片,着实令人痛心不已。

医院的诊断结果表明,女孩面部和躯干均为二度烫伤,医生判断她的脸部极有可能会留疤,而大腿的伤势更是尤为严重。女孩的妈妈透露,孩子平日里十分坚强,在他人面前强忍泪水,但在亲人面前却痛苦不堪,这般情景令人心酸。

更让众人愤怒的是学校和教育局的回应。教育局的一位副局长在接受采访时称,这只是一起临时起意的“恶作剧”,不存在蓄意伤害。此言一出,网友们顿时炸了锅。难道恶作剧就不是故意之举吗?倘若遭遇这般伤害的是教育局或学校领导自己的孩子,他们还会如此轻描淡写地称之为“恶作剧”吗?甚至有网友调侃道:“要不我们也给这些领导浇一壶开水,然后声称只是临时起意,看看他们是否会觉得这是恶作剧。”

目前,女孩的家长已经报警。警方在 10 月 12 日发出通知,明确指出这是一起故意伤害事件,不过由于涉事男孩未满 14 岁,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律师也表示,男孩的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因男孩年龄较小,他本人无需负刑事责任。

这起事件令人痛心、令人愤怒。我们期望学校和教育局能够正视问题、承担责任,强化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同时,我们也期盼法律能够更加完善,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进行更为严厉的打击和惩处。唯有如此,我们的孩子才能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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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君子着青衫

(声明:本作品由可乐薄荷味、君子着青衫联合创作。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素材与配图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妥及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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