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女谍川岛芳子(11)抗战胜利被捕入狱接受审判

金鸡壹独立 2024-03-31 01:38:42

川岛芳子(1906—1948年)满名爱新觉罗·显玗,汉名金碧辉。她是满清王朝和硕肃亲王爱新觉罗·善耆第十四女,幼遭国难东渡日本,肩负满蒙独立使命,成年后返国从事间谍活动,被称为东方的“玛塔·哈丽”(一战德法双重女谍)。

川岛芳子一生传奇,她是伪满洲国“安国军总司令“、“华北人民自卫军总司令”,曾参与皇姑屯事件、九·一八事变、秘密转移婉容行动、上海一·二八事变、“满蒙独立运动”等祸国事件。抗战胜利后,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处死,但“真假”死亡又众说纷纭。

(接上期)

(十三) 被捕入狱 接受审判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3日,侵华日军与中国政府全面签订投降议定书。至此,九条公馆的那两扇金环红漆的大门,就紧紧地关闭起来。

犹如“热锅上的蚂蚁”的川岛芳子,不停地派出手下人早出晚归、探听消息。不久便知道了伪满皇帝溥仪被苏联红军俘虏;在华日军已全部缴械;她的助手有几个也悄然逃亡,但小方八郎一直忠实地服侍其左右。

川岛芳子一夕之间变得憔悴不堪起来,就像丧家之犬一般,只要听到门外街道上人们的欢声笑语,她都会一阵阵地心悸,整日以鸦片烟来麻醉自己的神经。

使她稍感安慰的消息是:伪“南京国民政府”副主席周佛海,被蒋介石任命为淞沪警备司令,摇身一变成了曲线救国的功臣。 她从心里幻想:她也曾为重庆方面提供过情报,会不会也能被“网开一面”。

正当川岛芳子还沉浸在她的“曲线救国”的美梦中,抓捕川岛芳子的行动已秘密展开了。川岛芳子的居所被严密的监视起来。负责北平汉奸事务的吕文贞少将收到了大量的北京市民的检举信,都明确地指出了川岛芳子的汉奸罪恶行径。

1945年的10月11日黄昏,“军统”的第二“肃奸小组”在组长张梦九的带领下,准备将芳子逮捕归案。

他们提前从房管局要来了芳子九条公馆的祥尽房图,细心布置了行动方案,定在凌晨四点实施抓捕。

午夜零时刚过,张梦九带领一队人马分乘三辆吉普车和四辆双人摩托车,从铁狮子胡同出发,朝东四牌楼九条公馆驰去。

来到九条胡同西口,张梦九命令停车,他们步行进了九条胡同来到川岛芳子私宅外提前埋伏下来。四时一到,张梦九带着六名队员从后花园墙上越墙而入,一切隐蔽妥当,安排一人立即上前敲门,过了一会,有人将门开了一条缝隙。

特务们一拥而入,开门的老佣人被两个人按在角落,立即有人将准备好的防狼喷雾喷向两只大狼狗,局势完全被控制。

这时,张梦九低声对老佣人威吓道:“我们是北平市第二肃奸小组,奉上级命令,前来逮捕汉奸金碧辉。你不用害怕,给我们在前边带路。”

老佣人不敢怠慢,颤抖着举起灯笼,领着众人走进第一进院子,四间大南屋过去是芳子保镖的住室,五间大北房是她平时接待普通宾客的会客室,现在是一片漆黑,已经没有人住了。

老佣人沿着回廊,穿过角门,带着肃奸小组队员来到第二进院子。这里从前是川岛芳子“工作班子”的宿舍和办公室,如今只在东西厢房里各住着一位日本秘书:崛田正雄和小方八郎。他们还在睡梦中就被行动队特务人员控制住。

然后,他们进入最里层的院子。在隐约的灯笼光照下,廊下硕大如棚的海棠树,掩映着五间磨砖对缝的大瓦房。老佣人轻轻用手朝正房指了指,张梦九带人轻轻撬开门,隐约看到一张铜质双人床,笼罩着一顶红罗绡金帐。

张梦九几步就冲到了床前,一手掀开帐帘,一手执枪指着床上,随后进屋的特务人员立即开灯。 看到床上躺着一个骨瘦如柴、面容憔悴的女人。

这是川岛芳子?与照片和平时想像中的差距有些大?张梦九迷惑了,他仔细确认无误后,大声喝道:“川岛芳子,你被捕了。”

川岛芳子没有反抗,默不作声地穿上衣服,束手就擒,听任特务人员的摆布,和捆绑着的崛田、小方一起,被押上停在大门外面的军用吉普车。

随后,特务们对九条公馆进行了详细的搜查工作。在一个暗藏的机关里面,藏着一个精巧的保险箱。撬开保险箱,里面装有大量的金银财宝。

川岛芳子先被关押在战区司令部的仓库里,随后又转移到河北第一监狱(位于北平),即著名的京师第一监狱,并以“汉奸罪”被提起公诉。

京师第一监狱

审判川岛芳子的案件交由河北省高等法院进行审理。高等法院安排了一批有着丰富经验、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法官来探讨研究这起案件。最后,形成了以吴盛涵、刘楚雄、陈子携、贾秉铨、李嘉第等大法官组成的审判庭,由吴盛涵担任审判长。

作为被告方,川岛芳子的辩护人是由李宜琛大律师为首的多人组成。这些人大都为战后日伪人员做过辩护,颇有名气。

双方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经过近两年的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公开审判定在北平地方法院大法庭进行,时间为1947年10月8日下午二时。

由于当时报纸提前进行了报道,加上“国际女间谍金逆碧辉(即川岛芳子)汉奸案”的轰动效应,导致开庭前一小时,院内外即有数千人等待观审。

法院正门观众仍势如潮涌,其它各门亦不能拦阻涌来之群众,门窗座椅被挤坏,法警难以阻止。 院方为慎重计,临时张贴通告:“金碧辉案,改期审理。”

经过准备,开庭时间定为10月15日,这次地点改为北平地方法院后花园设立的临时法庭,用木条将草亭围住,旁听者都站在木条制成的栅栏之外。还限制了人数,发放2000张旁听证。但是,最后的旁听人数仍旧达到了5000人,而且还有许多未能进入现场的民众。

庭长吴盛涵,推事刘楚雄、陈子携,检察官为贾秉铨,以及辩护大律师李宜琛等均准时到达。审判从下午1点50分开始到4点10分结束,全过程为2小时20分钟。

审判长吴盛涵验明身份后,开始对川岛芳子进行讯问。当讯问到年龄时,川岛芳子为了减少自己的罪过,有意少报了十岁年龄,用以掩盖由于年龄段对不上,许多“祸国殃民”的事件自己不可能参与其中。

法官们按流程对川岛芳子的基本情况一一详细核实后,由检察官贾秉铨开始宣读公诉书:“被告金碧辉,又名东珍,满名爱新觉罗·显玗,自报32岁,为驰名国际之女间谍,系逊清肃亲王善耆之女,因经日本浪人川岛浪速收养,故又名川岛芳子。”

“其秉承其父之遗志,聆川岛之庭训,一直视我国为仇敌而时谋反抗。自1927年从日本回到中国后,主要犯有如下罪行……”。

庭审中的川岛芳子(形象大改)

当川岛芳子的所有可查罪状被逐条公诉后,旁听席上立刻嗡嗡作响,大家听到她这些累累罪行,无不咋舌、愤怒,议论纷纷。

而川岛芳子早已和辩护律师们商量好了对策,首要一条就是在国籍上进行否认,一旦确认自己是日本人,中国的法庭将失去对她的审判权,案件就会移交给国际法庭。由于战犯众多,其关注率就会大大降低。

另外,就是虚报年龄(原因如上)。只要这两个方案无论哪个成功,都可以使其免除一死。

在法庭上,川岛芳子和她的律师虽然做了各种努力。但是,却一直无法拿出有效证据。虽然她是川岛浪速的养女确凿无疑。但并没有在户籍上办理。

所以,川岛芳子在小方八郎被遣返回国,前来探监之际,她竭力写信让他转告川岛浪速:“无论如何要想尽办法,证明我是日本人”;“弟弟已入户籍,是否可把他的户籍抄本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等等。

然而,经过几番“努力”,川岛浪速最后的来信却令金碧辉万分沮丧。信中并没有证明川岛芳子是日本国籍的确切证据,通俗地讲:户口本上没有名字啊(本人用语,勿喷!)!

不甘屈服的川岛芳子,还是做了最后的抗争,她的陈词虽然精彩,充满着诡辩,但无论如何都无法改变铁一般的事实,法官当然不会采信。

1947年10月22日上午11点,河北省高等法院在京师第一监狱再次开庭,双方经过最后的答辩,法庭由审判长吴盛涵进行了当庭宣判:

一、被告虽自称为中国血统,日本国籍,但无确切日本国籍证据。鉴于其生父为逊清肃亲王善耆,确认被告为中国国籍无疑。

二、被告同日本军、宪要人来往密切,曾参与皇姑屯事件、九·一八事变、满蒙独立运动的情报、组织工作。

京师第一监狱内景

三、被告是上海“一·二八事变”的主要策划者之一。

四、“九·一八”事变后,帮助偷渡逊帝皇后婉容到伪满洲国,并担任伪满洲国“安国军总司令”。

五、利用天津“东兴楼饭庄”经理、北京“华北人民自卫军总司令”之职从事间谍情报活动,残害百姓。

鉴于以上条款,被告犯罪事实清楚,汉奸、间谍罪名成立,由于罪行确凿、民愤极大,本庭判处被告金碧辉(即川岛芳子)死刑。

死刑,这是川岛芳子的归宿,忐忑的川岛芳子在听到宣判的时候反倒没有特别的绝望,只是嘴角浮现出一丝蔑视的微笑。

等待她的,将是中国法律的严惩不贷!!!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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