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当街围殴脚踹男子?纪委介入:摊贩占道,网友不买账

爱普发何吕 2024-09-12 10:04:57

江西抚州,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东乡区一商铺门口,有多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围殴脚踹一名男子,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

网传视频显示,在东乡区金华路一家特色粉店门口,多名制服执法人员围殴一名男子,男子的老婆一边哭一边用身体护着他。男子倒地后,多名工作人员脚踹该男子,人群散开后,一名女子扑在倒地男子身上,现场传来哭声。

目前,孝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工作人员回应:男子占道,蓝色制服是城管工作人员,上前进行劝导,男子情绪激动因此发生肢体冲突,无人员伤亡,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同时,孝岗镇政府工作人员也表示,镇里已经关注到此事,目前派出所和纪委已经介入调查!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愤慨地表示:城管的素质有目共睹,身为执法人员打人肯定不行的,必须从严处理!

城管的行为是恶,制定和赋予其这种职能的规定是恶之源!为什么不像淄博以服务百姓为根本?

抚州市区也是这样,很多年纪大的爷爷奶奶卖农副产品,城管那些人都是用脚去踩秤和东西。农民多不容易,又没有占道路,也没有违法,整天打着创卫城市的口号。

还有不少网友提出质疑:正规的派出所处理打架不是先拘留么?什么叫肢体冲突,看了视频就知道,几个人围殴一个!

那么,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不管是创文创卫也好,或者说保持道路通畅,说句公道话,小商小贩摆摊做生意应该守规矩,不然城市脏乱差不好治理。城管执法也应该文明守法,反对暴力执法!

2、看过网传视频之后,很多网友呼吁要严惩城管执法人员!但是,不能只看被打,要搞清楚为什么被打,然后根据前因后果确定责任!

首先,从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的情况来看,城管之所以与摊贩发生肢体冲突,是因为对方占道经营在先。

根据《抚州市东乡区城区临时占道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临时占道经营区域严格执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 并且,临时占道经营必须报经城管部门审批,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占道经营。

同时,临时占道经营实行分区分类管理。由城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进行统一规划。城区划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三类区域(见附件1),临时占道摊位按实际情况合理分类。

所以,在这起事件中,如果摊贩确实存在违规占道经营的,城管执法人员上前执法,在做好普法宣传的同时进行劝导,本身也是完成本职工作,为了确保公共秩序的。此时,摊贩应当配合城管执法,积极主动进行整改!

3、就让很多网友强调的,城管执法也应该控制好方式方法,避免与摊贩发生冲突,否则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城管执法人员虽然是在执行维护城市公共秩序的职责,在执行公务时代表国家利益!但是公权力不是绝对的。要控制好自己的执法方式和方法,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或者冲突,更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否则也应该面临法律制裁!

从网传视频情况来看,多名城管执法人员上前围住摊贩,将摊贩推倒在地,虽然官方回应只是肢体冲突,但是在互联网时代有图有真相,不免让不知情的网友怀疑,城管是不是在暴力执法?

严格来说的话,如果城管执法人员没有控制好自己的脾气,有动手举动,此时就属于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并且,从更严重的角度来讲,如果导致受害摊贩轻伤以上伤情的,行为人还涉嫌到故意伤害罪,面临刑事追责。

在这起事件中,虽然官方回应派出所也介入调查了,已经对摊贩进行了伤情鉴定,没有达到治安违法案件。也应该及时发布情况通报,起到澄清作用,避免不明真相的老百姓误读。

同时,涉事城管暴力执法(或者说肢体冲突的),再加上被市民录视频上传网络的,毋庸置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了所在城市的形象!接下来纪委介入调查之后,认定执法行为有行为不当的,其所在单位还可以依法对涉事城管进行处罚,包括不限于开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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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发何吕

简介:在点滴中学习法律,做法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