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洋在忏悔中说:我深深的自责,对不起生我养我的父母,更对不起培养我的国家。我不敢有任何奢望,只请审判长念我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和犯罪动机较特殊,以及我是初犯的事实上,给我一个劳动改造的机会,从这件事上,吸取深刻教训并警醒我一生……
刘春洋
谁也不曾想到,画面这个样貌出众,而且脸部轮廓非常清晰的一个毕业不久的女大学生最后会堕落成这个样子!
1999年,北京某公安局接到一个群众报警电话,举报在北晨花园的别墅区里面似乎有人从事非法勾当,而且报警人还表示,应该是地处偏僻的“七号别墅”里面!
这个报警人的要求得到了警方高度重视,当即就派出人对那里进行侦察,经过警方侦察,发现这种七号别墅也真的不是外表看起这么单纯,来往七号别墅的人都是衣冠楚楚,地位不凡的男人们,在七号别墅进进出出的都是花枝招展漂亮张杨的女人们!
警方很快确定在七号别墅里面有存在肮脏交易可能性,于是警方对这里进行了整整半个月的暗中部署,终于把嫌疑犯刘春洋抓捕归案!
在警方警方在抓捕刘春洋的同时,也逮捕了在七号别墅里面千娇百媚做“生意”的女人,警方还借着七号别墅这一线索,发现不少身处高位衣冠楚楚的男人,但是此时警方并高兴不起来,毕竟在其中扮演“老鸨”的刘春洋才28岁!
本来年轻貌美的她,也许她能拥有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但现在却被警方逮捕,所以警察们不免感到心疼和遗憾!
刘春洋1971年出生于吉林省白山市。她生在一个非常特殊的家庭里,她的父亲刘某某搞婚外恋,与有夫之妇陈某某生下了刘春洋和妹妹刘春萍。
小时候,刘春洋在生母身边长大,也随生母的姓,叫陈丽红。刘春洋7岁时,生母陈某某和丈夫离婚后,靠一个人的收入抚养两个孩子,生活相当拮据,这个时候,刘春洋的生父刘某某就把她接到自己家中,并给她改名叫刘春洋。
1992年,刘春洋顺利的考入大学,毕业后分配到电力系统外的白城洮南热电厂,当时是和男朋友一起去的,可工作不到两年就和男朋友分手了。
之后,不安分的刘春洋觉得这种工作没有意义,她当初的梦想是想当明星或者模特,因此,两年之后,她就辞职选择北漂了!
来到北京后,她先是到按摩店打工,不料她在按摩店里遇到改变她一生的“贵人”,在“贵人”的介绍下,她进了一个“声色犬马”的娱乐场所,为了来钱快,刘春洋不仅在里面出卖自己身体,更是拉了不少同龄女孩一起来从事这个“职业”,刘春洋很喜欢项工作,一直乐在其中,她觉得这毕竟比在厂里上班来钱更快更多!
亚运村七号别墅位于这个别墅区的中间位置,特别私密安全,刘春洋当时可是花了每个月48000的租金才租下的七号别墅!
整个别墅区里面,门口有保安人员站岗,在别墅区里生活、工作的人员均要办理出入证,外人来要进行登记,可以说是一个非常秘密的地方。
刘春洋很会管理,她要求每个到七号院别墅来卖淫的小姐,要先交5000元人民币的押金、1000元人民币的管理费,300元饭费。嫖客每嫖娼1次,收费1100元,事后刘春洋返还给小姐550元。
人性就是这样,获得一些幸福,还要更多的幸福,获得一些金钱还要更多的金钱,这样类似的情况不胜枚举!
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就已经接客600余人,有的小姐居然获得十几万的收入!这些人大多都是回头客,还都是出手阔绰的高端客户!
在工资能发百元就算待遇很不错的90时年代,去七号别墅享受一次就要花掉1100元,跑来七号别墅的享受的都是非富即贵!
一个人,如果没有吃过苦,那么,他以后的人生,很难尝到甜。欲望是人性自带的基因,可以压制,但永远无法消灭!从刘春洋身上我们不难看出,所谓的人生,其实不过是在欲望中穿行,在生活中体现。
然而,忏悔已经太晚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刘春洋没有上诉,表示认罪伏法!
人性深处的欲望是永远不会消散的,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合规合法的途径来实现自己内心深处的渴望,但这并不代表欲望可以侵蚀我们内心,从而走上那些违法行径!
在文明社会中,“克制本能”是生存前提,在物质社会中,欲望越强烈,迷失的可能性就越高!
其实,似水流年才是一个人的一切,其余的全是片刻的欢娱和不幸,也是我们得以青睐而念念不忘的,皆是无用的欲望。
因此在追求物质的同时我们需要一种“精神社会”,在此探寻自身生存意义,找到所谓“灵活”的支撑物,只有在精神与物质达到平衡的时候,人才能真正成为自我!